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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勢

【第 7 頁:版面影像】

形勢

臺灣省:「大清一統志」云:屹峙海中,為東南屏幛。四面環海,崇山峻嶺橫截其中。背負崇岡,襟帶列島;浪嶠南屏,雞籠北衛。形勢,南北相距七百餘里,東西近者二百餘里、遠或三四百里。從前所治,不過山前迤南一線,故僅設三縣而有餘;自後榛

【第 8 頁:版面影像】

莽日開,故屢增廳治而不足。光緒元年,奏設臺北府、縣,以固北路;又移同知治埤南,以顧後山。然彼時局勢未成,擇要修舉,非一勞永逸之計(「奏案」)。十三年,仍奏建立省城、衙署、壇廟,制械設電,招墾撫番,次第整頓(「奏案」)。則人事隨天時、地利為轉移,欲因陋就簡而不可得矣(「奏案」)。民站:自極北之基隆、宜蘭交界草嶺頂起,至恆春縣極南之鵝巒鼻海口止,共計民站八百五十里;其後山南自鵝巒鼻起,至宜蘭極北與基隆交界之草嶺頂止,共計七百六十里:周一千六百餘里。

臺灣府:當全臺適中之地環水抱中開平原(「奏案」)。從前兵備道夏獻綸論彰化云:『幅員遼闊控馭難周;後有議者,必如淡水分治,以鹿港、東為建城之所』(「輿圖說略」)。光緒十三年,遂分彰化之東北境,設首府(「奏案」)於橋仔圖地(「奏案」)。因地制宜,變通垂遠,富庶之基,氣象宏敞矣(「奏案」)。民站:南至臺南府城三百三十五里,西至彰化縣鹿仔港海口五十里,北至臺北府城三百里。

臺灣縣:附郭首縣(「奏案」)。負山臨海,宅中居要;犁頭店附近,東保沃野數十里,最擅形勝。東南、東北,皆通埔裹六社。溪流之著:曰大肚、曰大甲,均發源內山,流入於海。大甲溪底多怪石,春冬水平可涉;夏秋驟漲,波濤洶湧,行人裹足,稱天險焉(「輿圖說略」)。民站:東至埔里交界之火燄山二十里,南至雲林之濁水溪交界五十五里,西南至彰化之同安嶺二十里,北至苗栗大甲溪尾為界七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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