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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頁:版面影像】 大暑得名;但說文以黏者為黍,今臺地之黍有不黏者。蓋惟蘆黍有此別種,餘皆黏也。地瓜本非黍之屬,但臺地多以此攙米作糧。芝麻古有所謂胡麻飯者;舊志入五穀類,今仍之)。 附考 稷之屬有細米,黃白二種。蕭壟、麻豆諸社有之(「使槎錄」)。 北路多種黃粟,穟似鴨掌,粒頗細碎(「臺灣志略」)。 番薯結實於土,生熟皆可啖。有金姓者,自文萊攜回種之,故亦名金薯(「臺海采風圖」)。 薯長而色白者,是舊種;圓而黃赤者,得自文萊國(「赤嵌筆談」)。 澎人以地瓜為終歲糧,故入於榖類。何喬遠「閩書」云:皮紫味甘,可生熟食,亦可釀酒。自明萬曆甲午歲荒,巡撫金學曾從外國 種歸,教民種之,後乃繁衍(「澎湖廳志」)。 民所最重者五穀,而澎湖稻、麥、黍、稷、菽之不全,僅以高粱、小米、地瓜雜糧為種植之本,養命之源。蓋土地既已磽瘠,而風多雨少,又無霑足之潤,雖有上農,亦何所施其力也哉(「澎湖紀略」)。 黃豆,粒大倍於內地,和白豆可作醬(「淡水廳志」)。 白豆,種自港岡出者最佳,下淡水次之(「諸羅縣志」)。可為豆腐(「淡水廳志」)。 黑豆,粒不甚大,四、五月種,八、九月收,可為豉(「鳳山縣志」)。 【第 62 頁:版面影像】 綠豆,三、四月種,八、九月收,磨粉最佳(同上)。粒小於內地(「噶瑪蘭廳志」)。生涼能解毒(「諸羅縣志」)。可浸芽(「彰化縣志」)。 番豆,粒似綠豆而差大,花銀紅色,土人最為粉餈餡(「鳳山縣志」)。 埔荊豆,木本,實似番豆,用同(同上)。 菜豆,莢長,亦名長豆;蔓生下垂,有青、紫二種(「臺灣府志」)。一名紅公豆,一名裙帶豆,青者菜豆、紫者紅公豆(「淡水廳志」)。莢長尺餘,蔓下生,亦名長豆;即福州所謂豆角也(「澎湖廳志」)。 九月白豆(一作米豆),可和米作飯(「鳳山縣志」)。皮白腰長,九月收,「泉州志」即呼為九月豆(「噶瑪蘭廳志」)。 九月珠,有黑、白二種;五、六月種,九月成(「淡水廳志」)。 青仁豆,皮黑肉青(同上)。 荷蘭豆,色新綠而味香嫩;種出荷蘭,土音訛為和蘭豆(「噶瑪蘭廳志」)。 觀音豆,俗呼赤小豆,一名御豆(「噶瑪蘭廳志」)。 扁豆,一名蛾豆,俗名肉豆,又曰乳豆;有紫、白二色(「鳳山縣志」)。白者入藥能補脾(「諸羅縣志」)。 虎爪豆,蔓生,一莖四五莢,狀如虎爪,故名(「鳳山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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