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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爝火錄卷七(起甲申、大清順治元年、明崇禎十七年十月朔盡十二月)

【第 419 頁:版面影像】

丁啟睿、丁魁楚合奏:『有侍郎金之俊保舉二臣,清撫遣人持檄文至,為劉良佐所獲;謹合辭待罪』。

修興寧宮,建慈禧殿。高皇帝時,以修殿餘材置南工部庫,已朽矣;一時佞人指為嘉瑞,稱曰神木。帝悅之,遂大興土木。

大清發兵:一往山西、一往徐州、一往河南。

福王遣司禮監太監孫元德往浙、閩督催內庫及戶、工二部一應錢糧。

凡年額關稅、兩浙鹽漕、備練商價、給引行鹽,一概隨解。

予降賊被殺太監李鳳翔弟姪廕錦衣,世襲(韓贊周出其門下,故為之請也)。

十六日(庚午)

召楊維垣為通政使(維垣,文登人,隸籍京師;萬曆十四年進士。天啟中,官太僕少卿,視御史事。崇禎初,削籍,入「逆案」)。

自大鋮出,而維垣輩相繼彈冠;維垣出,而盡翻「逆案」:是目無先帝也。重申「要典」

【第 420 頁:版面影像】

,是再擁逆奄也;更理「三案」,是神、光兩廟之靈威勿妥也。維垣之惡,不在大鋮下也!

予吳阿衡謚「患毅」(阿衡為薊遼總督,方與鎮監鄧希詔稱壽,必欲滿百杯申百歲之祝。時當崇禎十一年冬,大清兵臨密雲城下;阿衡醉不能師,遂遇害)。

改授彭遇為御史。遇大言不慚,謂馬士英曰:『岳武穆言大誤!文臣若不愛錢,高爵厚祿,何以勸人?武臣必惜死,方養其身以有待』。身任募兵十萬,或問餉從何出?曰:『搜括可辦也』。

榷酒稅。

馬士英奏:『沽酒每斤定稅一文』。

十九日(癸酉)

命丁魁楚以原官總督兩廣軍務。

魁楚未赴河南,會兩廣總督沈猶龍去任,命魁楚代之。

復景帝母后氏為皇太后,謚曰「孝翼溫惠、淑慎慈仁、匡天錫聖皇太后」。

復建文帝□允熥吳王,謚曰「悼」;允熥衡王,謚曰「愍」;允熙徐王,改謚「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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