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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爝火錄卷八(起乙酉、大清順治二年、明福王弘光元年正月朔盡二月)

【第 479 頁:版面影像】

府部等官俱集中府會審大悲。提到不跪,四人扼之使跪;口供同前。一夾三十扛,惟念「觀音、韋」數聲。審畢,隨收監。法司擬大悲妖言律,決不待時;月光杖責釋放。奉旨:『依擬』。

阮大鋮與張孫振謀誅東林及素所不合者,令大悲引諸臣擁立潞王,可一網盡也。因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目,書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吳甡等名,納大悲袖中;海內人望,無不備列。錢謙益先已上疏頌士英、且為大鋮訟冤修好矣,大鋮恨不釋,亦列焉。將窮治其事,獄詞詭秘,朝士皆自危;而士英不欲興大獄,乃第當大悲妖言律斬而止。

是時,阮大鋮輩日夜為羅織之謀;大悲事起,正中其機。招內所供「議保潞王」及看語「或為目前之報答、或為日後之居功」,「又倘妖僧所聞不虛,關乎國運」及「不共戴天」等語,其包藏禍心,不可窺測。況大鋮及李沾、楊維垣、袁弘勛等朋比密謀,捏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七十二菩薩等名,編粘街衢,以聳動朝端。原旨所有云「被擒之日,即有匿名之帖、與相照應」;蓋即指此也。幸會審日經無扳招,其謀始沮。

十八羅漢,則指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吳甡、張慎言、徐石麒、鄭三俊、黃道周、解學龍、呂大器、練國事、路振飛、袁繼咸、易應昌、徐汧、金光宸、郭

【第 480 頁:版面影像】

維經、侯峒曾;五十三參,則指許譽卿、詹兆恆、姚思孝、華允誠、葉廷秀、章正宸、王重、熊維典、陳子龍、熊汝霖、游有倫、成勇、黃澍等;七十二菩薩,則指王志道、劉同升、趙士春、姜埰、金聲、沈正宗、張采、熊開元、張有譽、馬嘉植、沈宸荃、喬可聘、郭貞一、劉宗周、吳嘉允、黃端伯、祁彪佳、張國維、何剛、錢柟、王孫蕃等:凡海內人望,蒐羅無遺。

張孫振具疏,特糾中書文震亨,直欲以之為汪文言矣。繕寫竟,呈馬士英;士英謫官時,與震亨曾以詩文往來,遂力止之。文即休致歸里。

「五小史」云:大悲非真大悲,乃吳僧大悲之行童,從大悲往來錢謙益、申紹芳家者。故質對時,但知有牧齋、青門而已。

侯方域與阮大鋮書云:『執事忮機一動,常伏草莽則已;萬一得志,必至殺盡天下正人君子,以酬其宿所不快』。至是,其言果驗。

傳內豎五十三人進宮演劇。

帝飲酒,醉後淫死童女二人,抬出北安門。嗣後屢屢有之,亦不復抬出矣。

原任漕運總督路振飛,自明守淮之功;有旨:『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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