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77種:爝火錄 →爝火錄卷八(起乙酉、大清順治二年、明福王弘光元年正月朔盡二月)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爝火錄卷八(起乙酉、大清順治二年、明福王弘光元年正月朔盡二月)

【第 473 頁:版面影像】

,為二妓所掣,不得脫,皆死。傑為人淫毒,揚民聞其死,皆相賀。然是行也,進取之志甚銳;故時有惜之者。

高傑作賊時,曾劫許定國,殺其一家;惟定國走免。後定國為列將,秘而不宣,佯與交好,願以睢州讓之;傑不疑。定國殺傑,剖其心以祭先人。初,四鎮之開藩也,許定國上疏言:『黃得功、劉澤清、劉良佐皆起行伍,列土是矣。高傑,乃賊也;何故亦蒙五等之榮』?隨有人露之於傑,而定國正隸傑標下,乃佯投誠於傑,謂『此疏系人捏名巧施陷害,令主將殺定國耳。定國死,不知情也』。因嚙臂為誓,傑意始解。後傑北征至歸德,貽定國千金、幣百匹,約與同事;定國請宴,傑從鐵騎五百自衛。定國置酒甚豐,鐵騎皆沉醉,不能持兵刃。定國預於居外積薪;四鼓,入殺傑,縱火盡焚諸鐵騎。總督張縉彥、監軍李昇走免。

九江守備陳公鑣,字培公,江陰人。幼失怙恃,與先高祖南橋公同里,又族甥也;憐其無依,養以為子。及壯,隸高傑帳前為親兵。傑遇害之夜,公以齋期,定國特送公館於城外僧寺。從行者皆死,而公獨免。國初,余家遷無錫,公來歸入籍。順治八年中舉,為吾錫武科破天荒。十二年,登進士;終身齋素。先君子問之,為言身與高傑之難不死,奉齋之故也;故至今不茹葷酒。又問『定國用美人計殺傑,果然乎』?曰:『否。傑盡醉不能起,故被擒;實未嘗有妓也』。

【第 474 頁:版面影像】

定國,太原人;初守河南。賊掩至,矢如雨;定國立敵樓以刀左右揮之,矢皆中斷,高與身等。笑向賊曰:『若乏乎?人障一板來,受洒家箭』!賊夾板至,定國射以鐵箭,枝皆貫入於板,殺賊無算;賊始遁(一作枝貫入於板,賊遂遁)。

定國嘗與眾年少者飲,眾請觀其神勇;即躍起懸身,手攀緣簷椽,左右換手,走長簷殆遍,而顏色自若。

北鎮撫司掌刑指麾僉事許世蕃奏:『為捉獲妖僧大悲,奉旨嚴刑密審,隨將大悲、月光隔別研審。據大悲口供:「年三十五歲,系徽州府休寧縣商山永樂村人。父名朱世傑,會看地理。母吳氏,生悲即故。三歲,父亦故。十五歲,到蘇州楓橋永明菴拜僧環寧為師」。又說:「崇禎十二年,先帝封悲為齊王。十五年六月,到鎮江銀山甘露寺,與桂王相會。胡都院留悲在衙,不住;又回蘇川齊門北禪寺住。十七年二月,又至瓜洲。四月初八日,過江,見潞王在館驛亭。隨王舡由丹陽至無錫,見王好施齊僧。至海會庵,有李承奉來叩頭,悲直受;潞王來拜,是悲長輩,下位迎接。王說悲無道學,即去。後王又與悲披紅,認為一家;李承奉陪坐。五月初五日,在放生池相別,同蘇州。李又請悲上南京,不赴。往慈谿天童寺,削髮修行。六月,本地道府官不容,逐去。七月,至杭州,潞王差兵來接,不赴。八月,至

.本文顯示:共  17  頁 .目前位置:第 3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