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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安本紀卷之二

【第 83 頁:版面影像】

英參劾罷職。

發明

取士,大典也;而導之以納價,是明示以君臣、父子、兄弟去仁義、懷利以相接也。夫放於義,推之天下國家而可行;放於利,必至篡弒攘奪而後饜。直書於冊,而士英黷貨亂國之罪著矣。

復劉僑原官,照舊供職。

發明

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彰也。劉僑降賊行賄之實,黃澍疏中已鑿鑿言之。乃士英毫無顧忌,公行擢用;其蔑法亂紀,目中寧復有朝廷耶!故特書以著其罪。

下布衣方翼明於獄。

浙江奉化布衣方翼明疏「政祈克終事」,指摘馬士英等;有旨:『發刑部問罪』。

發明

宋徽宗數為微行,正字曹輔上疏極諫;余深曰:『輔小官,何敢論大事』!王黼奏:『不重責輔,無以息浮言』。遂貶曹輔於彬州。今士英、孔昭等朋比為奸,朝章顛覆日甚;大臣不能言、小臣不敢言而布衣言之,正當破格旌獎以勸來者。而反下之於獄,是士英之心猶然余深、王黼

【第 84 頁:版面影像】

之心也。故曹輔遠竄而靖康之辱兆矣,翼明下獄而北行之禍決矣。

陞李沾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逮致仕吏部左侍郎呂大器。

再賞定策功,擢沾今職。沾因奏大器當日阻難,包藏禍心;故逮。

發明

比時事勢為何如哉!戮力共事猶恐不勝,乃汲汲於私怨乎?況大器原無可逮之罪;書「逮大器」於沾陞官之下,所以著沾造意殺人之罪也;垂訓之義明矣。

逮湖廣巡按御史黃澍。

馬士英欲洩黃澎面糾之辱,無機可乘,乃草疏覓楚宗朱盛濃使上之,言澍在楚凌逼宗室;即票『逮問』。黃澍奏辨,士英復票旨:『盛濃害非剝膚,何至千里叩閽』!後授盛濃為推官。

發明

黃澍,面糾士英者也;盛濃之疏,誰不知為大鋮屬草!況盛濃隨酬以推官,特公然修怨而無忌矣;澍豈肯從於戳乎?故於澍與大器逮並書於冊,以見清君側之兵所由起也。而士英與沾禍國之罪,此其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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