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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頁:版面影像】 西鄂王駐寧國。 周藩寧汝王寓常州。 命鑄「弘光錢」。 改授彭遇颺為御史。遇颺敢為大言,謂馬士英曰:『岳武穆言大誤!文臣若不愛錢,高爵厚祿何以勸人?武臣必惜死,方養其身以有待』。 管紹寧請予謝於宣祭葬。于宣為行人,為闖賊追贓拷死者。 河南勸農尚書丁啟睿罷。 命文武官俸盡支本色。 子殉難李邦華、王章各廕一子錦衣百戶,世襲。 予王在晉祭葬。 崇禎九年,清兵入臨大同,殺戮甚慘。在晉時為本兵,隱匿不報,為御史吳玉等所劾;有旨:『削職還籍』。 予原任祭酒許士柔祭葬。 士柔官翰林,曾撰高攀龍贈官制;中書抉摘其語,獻之政府。時韓城薛國觀當國,遂具疏題參降調。 殺布衣何光顯於市。 【第 106 頁:版面影像】 光顯疏請誅奸臣馬士英、劉孔昭;命戮於市,籍其家。 發明 宋大學生陳東請誅蔡京等六人,又請留李綱而罷黃潛善、汪伯彥;適撫州布衣歐陽澈伏闕上書,極詆用事大臣,乃同斬於市。迄今東、澈之名千古猶生,京等之名婦孺皆得指其名而唾罵焉。以彼較此,孰得孰矢?書「殺布衣何光顯」者,殺無罪也。而士英、孔昭之惡,真國人皆曰「可殺」者矣! 十一月乙呈酉朔。 初十日(甲午),清入海州。 海州既破,將獄囚盡放,仍回兵泇口。又沂州駐清兵八萬分路南下,一向沭陽、一向邳州、一向宿遷。又牌行鹽城縣催辦軍糧。 十一日(乙末),端門西旁舍火。 鳳陽火。 祖陵地震。 大理寺卿鄭瑄罷。 應天巡撫祁彪佳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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