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95 頁:版面影像】 命復張縉彥原官,總督北直三省軍務。 縉彥乃先帝特授兵部尚書,降於賊者。自言在河北收募義勇、誅逐偽官;大學士王鐸保之,故有是命。給空札二百,委署文武。 命復王永吉原官,總督防河。 先是,塚卿徐石麒疏薦朱大典、王永吉;馬士英以賄不至,票旨:『王永吉身任總督,致北都淪陷;大典贓私狼藉,先帝嚴追未結:何得朦朧推舉』!及王永吉〔賄〕至,士英乃票旨『依議』,故有是命。 發明 張縉彥身任中樞、王永吉濫膺節鉞而皆偷生降賊,正前諭所指「督、撫降罪極重,豈可列二等」者也。即當立肆市朝,以信前旨、以正國法;顧貪其厚賄,反赦而用之,何歟?欲使功耶,則二人之功已見於天下矣;欲使過耶,則負君事賊,此何等過而堪再使耶?廟堂舉措如此而祈將士效死綏之節、奏克敵之勳,是猶揭裸以彌塵、抱薪以救火,固知其必無幸也。 起補張孫振為四川道御史,掌河南道印。 孫振先年巡按山西,糾劾學道袁繼咸貪污,合省不平。巡撫吳甡持疏保舉繼咸,反列孫振不職諸狀;奉先帝旨:提問遣戍。至是,阮大鋮等方與甡等為難,遂起孫振原官掌河南道印。 【第 96 頁:版面影像】 大學士高弘圖罷。 初,弘圖家甚富;山東遭亂後,纖悉無有,惟一幼子自隨。及入政府,與姜、史同心,以中興為己任。及士英為政,事事齟齬;連上四疏乞休,遂罷。寓居吳門村舍,幼子附村館讀書。已遷居會稽,清帥以書招之;弘圖不啟封,逃之野寺中,以幼子託館舍。未幾,卒。 誠意伯劉孔昭弒其祖母胡氏。 胡氏為劉尚忠繼妻,實生萊臣。尚忠卒,萊臣幼;孔昭父藎臣,庶出也,權攝代襲。藎臣卒,孔昭復攘之;萊臣不能無言。及孔昭任操江,誘萊巨潛斃之。至是,胡氏出揭,謂『藎臣係婢莫氏巧雲所生,不應奪嫡』;並列孔昭殺叔事。孔昭急令人縊殺之。 發明 臣弒君、子弒父,凡在位者殺無赦;殺其人、奪其室,污其宮而瀦焉。蓋君逾月而後舉爵,今孔昭既弒叔而奪其位矣,又上弒祖母;此真元凶巨惡,凡民無不憝也。而司寇不聞聲弒逆之罪、同列不聞有沐浴之請,三綱淪、九法斁,人類於是乎絕矣。嗚乎!人之所以為人者,以有此君臣、父子之大倫也。今孔昭黨邪害正、比周為惡,則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