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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安本紀卷之四

【第 137 頁:版面影像】

發明

光恩,賊也。既已委贄於朝,即戳力固守,奮志殺賊;逆闖雖狹數十萬之眾,不敢窺視。至今聞之,猶凜凜然有生氣。彼抱頭鼠竄之鄖撫也、沅撫也,俞生辱國之本兵也、督撫也,何其中無一大恩哉!使朝廷得若人數輩,令之建牙與專閫,曾何盜賊邊疆之足慮乎!是以君子痛恨於當國者之蔽賢也。

贈正法太監劉元斌、王裕民祭葬,各廕弟姪錦衣衛指揮。

發明

元斌不戢軍士,縱賊殃民,先帝責其罪而誅之。裕民,則以元斌並及者也。此而得蒙卹典,是直以先帝為失刑,有懟其君父之心。此履霜之漸,弒父與君之萌,「春秋」之所謹也;故書之。

附錄

史可法請設提督,以李本身為之。有旨:『興平有子,朕忍以兵馬汛地遽授他人!仍著伊妻統轄,衛允文料理;何必又立提督』。高傑妻邢氏上疏請卹,允之;所部將士仍聽邢氏子高元爵統領。

去歲,黃得功與高傑爭揚州而哄;至是,欲向揚州紓忿。史可法奏,上諭:『大臣先國事而後私恨;得功若向揚州,致高營兵將棄汛東顧,設清乘隙渡河,罪將誰任?諸藩著各恪守臣節,

【第 138 頁:版面影像】

不得任意』。

諭:『總兵牟文綬久駐江上,大肆騷擾,戶部所欠之餉,何不速發,坐視流毒?著即將鹽課抵補,催兵速行』。

諭部院:『捐助原聽民樂輸,抄沒乃朝廷偶行;豈刁民獻媚報仇之事!宗藩、勳戚、武臣須敬禮士大夫,與士大夫相安;不得聽奸人撥置,非法圖利』o

馬士英請免朱一馮籍沒,又奏唐允甲補授中書。

諭阮大鋮:『江上奸人出沒、亂民縱橫,以致商旅梗塞;不可不嚴備』。

劉澤清、黃得功、劉良佐合疏:『高傑從無寸功,驕橫淫殺;—天默除大患。史可法欲令其子承襲,又欲李本身為提督,是何肺腸?倘誤聽之,臣等實不能相安矣』。上諭史可法:『卿已歸揚,解諭黃得功等各歸汛地,何必與寡婦孤兒爭構。河上防禦,責成王永吉、衛允文料理』。

諭史可法:『吏貪民困,全由撫按婪賄。廣西撫按林贄、李仲熊互訐事情,延閣已久,虛實應與立剖;何必復行外勘,以滋延卸』。

諭:『止雲貴總督李若星勤王;如已到常德,即留兵隸何騰蛟』。

考選林有本、沈應昌、張利民、韓接祖、徐方來、莊則敬、蔣鳴玉、錢源、吳適俱給事中,王錫袞、夏繼虞、王大捷、畢十臣、張兆熊、郭貞一、郝錦、吳春枝、王懩俱御史。

吏部覆剪除群賊功,加馬士英太保、王鐸少傅。

例升給事中馬嘉植廣東嶺西道副使、御史沈宸荃蘇松兵備僉事、高允滋江西湘西道僉事、吏部分揚廣東水利道右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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