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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頁:版面影像】 乾隆十五年 乾隆十五年(庚午、一七五○)春正月,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福建巡撫潘思&9096&奏:『臺灣淡水等處有不法匪徒陳蓋等造言惑眾,先經具摺奏聞。茲復訪聞陳蓋及續獲案犯何珠、王川、鄭天喜等於彰化縣獄內捏造悖語,慫誘監犯,並約期越獄;旋經該縣查訊供認,當即飭司提究』。得旨:『是。秉公執法為之』。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七。 二月二十七日(庚子),諭軍機大臣等:『臺灣鎮總兵李有用奏請每年秋收後帶兵一千餘名赴相近番界等處打圍,劄營演放鎗砲,以布軍威等語。臺灣一鎮遠隔海洋,民番雜處,統兵彈壓,全在實力巡防,嚴行整飭;不使驚擾番眾,俾地方永遠寧謐。至於行獵振旅,不過訓練之一端;即使當行,亦祗可該鎮自行辦理,何須專摺請議,張大其事!況臺地向無打圍之事,恐兵丁蹂躪民地,生番亦生疑慮;且使各兵離汛遠涉,地方未必相宜。此事尚須酌量慎重,不可因經奏明,張皇滋擾,輕舉多事!著即傳諭李有用知之』。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九。 夏五月十四日(乙卯),以少詹事金德瑛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吏部員外郎馮成修為副考官。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四。 【第 79 頁:版面影像】 六月初七日(戊寅),諭曰:『原任廣東提督林君陞熟悉水師,今服闋來京候補。現在並無提督員缺,伊年逾六旬,應令及時效用;著暫補福建臺灣鎮總兵,俟有提督缺出補授。其現在臺灣鎮總兵李有用,原由陸路出身,諳練營伍,朕所深知;前因一時未得其人,是以補援水師。俟林君陞到日,李有用著來京陛見;遇有陸路緊要缺出,另行補用。如此,則人地俱各相宜,於水陸營伍庶有裨益』。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六。 十八日(己丑),調福州將軍德敏為荊州將軍、荊州將軍新柱為福州將軍。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七。 秋七月初二日(壬寅),戶部等議准:『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請定臺灣府屬廳縣生番地方界址:一、淡水廳屬原定火燄山等界一十二處,毋庸更移;其新添貓盂、溪頭等六處,應另立界。臺灣縣屬東南應以淡水溪為界,於六張犁山等處立石。鳳山縣屬原定枋寮莊等處,毋庸改;其大武力等處原界遊移,今已另定。諸羅縣屬阿里丹地方移回頭埔立界;蘆林產等三處移金交椅山腳立界;其茄茇山等界,毋庸改。彰化縣屬除大里杙等五處及東埔臘各莊照舊界外,其內外新莊各界均移至旱溝為定;又竹腳寮地方,以外山山根為界。嚴飭地方員弁,不時稽察漢民私墾違禁等事。懈弛,分別題參,兵役嚴加治罪。一、每年秋冬,地方官勸諭邊界零星小莊移近大莊,各設望樓、銅鑼,每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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