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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頁:版面影像】 以上共收佛銀二千九百八十一元零七尖八釐三毫。 支給項下 一、新港小屯外委一員,年給番銀六十元。 屯丁三百名,每名年給番銀八元,共銀二千四百元。 以上支給番銀二千四百六十元外,尚實存番銀五百二十一元零七尖八釐三毫,留為屯務公用。理合登明。 鳳山縣屬 實徵項下 一、全年應徵屯租穀三千二百六十九石九斗六升三合三勺二抄,折銀三千二百六十九元九角六辨三尖三釐二毫。 又收淡水廳協濟佛銀三千二百元,遂〔年〕春、秋二季備文赴廳請領,所需腳費,按照程途,仍於餘租內報明支銷。 以上共收佛銀六千四百六十九元九角六辨三尖三釐二毫。 支給項下 一、南路千總一員,年給番銀一百元。 一、放 社、搭樓社大小二屯,把總一員,年給番銀八十元。外委二員,每員年給 【第 31 頁:版面影像】 番銀六十元:共銀一百二十元。屯丁七百名,每名年給番銀八元:共銀五千六百元。 以上共支給番銀五千九百元外,尚實存佛銀五百六十元九角六辨三尖三釐二毫,留為屯務公用。理合登明。 嘉義縣屬 實徵項下 一、全年應徵屯租穀五千零二十七石八斗一升三合七勺,折徵銀五千零二十七元八角一辨三尖七釐。 又收彰化縣協濟佛銀五百元,至春、秋二季備文移廳請領;所有應需腳費,准於餘租內報明支銷。 以上共收佛銀五千五百二十七元八角一辨三尖七釐。 支給項下 一、蕭&8D98&、柴�堣G小屯外委二員,每員年給番銀六十元:共銀一百二十元。〔屯丁六百名,每名年給番銀八元:共銀四千八百元〕。 以上共支佛銀四千九百二十元〔外〕,尚實存佛銀六百零七元八角一辨三尖七釐,留為屯務公用。理合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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