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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陰城守紀卷上

【第 17 頁:版面影像】

閏六月初九日,張國維、陳函輝等迎魯王監國。初十日,黃道周、張肯堂迎立唐王,改元隆武。浙、閩起事,江南北民心煽動,豫王留兵二千駐蘇州,大軍悉下浙江,仍命劉光斗安撫常州。

二十一日,大清兵圍城。

清兵連日不能克,羽檄乞師,爰命七王、八王、十王等率將弁千員、馬步十餘萬向江陰進發。降將劉花馬良佐為先鋒,首掠西門,江民出戰,被殺者五十人,而清兵不傷,乃退歸。移兵至南關,邵康公往禦不克。眾以康公為無功,其守南關也,士民不許出入而私放其鄉人,爰下之獄。清兵歷東門到北門,分十六營圍城,繼燒東城,大掠城外富戶,鄉兵死戰,敗走。清亦喪其騎將一員。分兵北門,鄉兵三路禦之,兩路皆潰。數十人據橋力戰,殺其騎將,乃收兵返。

二十三日,大清兵掠東鄉。

清兵合營並北,焚民居,多殺戮。轉掠而東,大橋東西灣二保拒之,殺其騎將二員。泗善港葛輔弼父子率兵五百人,自負剽悍,入城赴援,各保咸出兵助之。但素為鹽盜,不諳紀律,亦至民家劫掠,酣飲樗蒲。至三官殿,勉強交戰,殲焉。清兵乘勝東下,恣掠大橋、周莊等處,搜山掠地,肆意抄殺,所傷老弱、男女無算。周莊民搜敵索戰,侯城人(一作陶城民三人)殺其騎將一員,乃退。

【第 18 頁:版面影像】

兵亂日久,政令不能出城,遠鄉叛奴乘釁索券、焚宅、弒主者,絡繹而起。煙光降火相雜蔽天,大家救死不暇。

清兵日多,旋營君山、黃山,燒掠四城民居,晝夜不絕。

二十四日,大清招降。

劉良佐作招降書一紙,從東城外射進。其書曰:傳諭鄉紳士庶人等知悉:照得本府原為安撫地方,況南北兩直、川、陝、河南、山東等處地方俱已薙髮,惟爾江陰一處故執違國令,何不顧身家性命!即令本府奉旨平伊江陰,大兵一、二日即到。爾等速薙髮投順,保全身家。本府訪得該縣程璧,素系好人,爾等百姓即便具保,本府題敘管爾縣。如有武職官員,亦具保狀,仍前題敘,照舊管事。本府不忍殺爾百姓,念爾等皆系清朝赤子,錢糧猶小,薙髮為大。今秋成之時,爾等在鄉者即便務農,在城者即便貿易。爾等及早投順,本府斷不動爾一絲一粒也。特諭。

二十五日,江陰義民答書。

陳典史及城中士民等公議回書,秉筆者王華也。其略曰:江陰禮樂之邦,忠義素著;止以變革大故,隨時從俗。方謂雖經易代,尚不改衣冠文物之舊。豈意薙髮一令,大拂人心。是以鄉城老幼,誓死不從,堅持不二。屢次兵臨境上,勝敗相持,皆以各鄉鎮勤王義師聞風赴鬥。若城中大眾齊心固守,並未嘗輕敵也。今天下大勢,所爭不在一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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