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 頁:版面影像】 崇禎長編卷一 崇禎十六年癸未十月辛酉朔,帝親享太廟。 壬戌,孝潔肅皇后忌辰,遣崇信伯費尚楫行禮。 丙寅,懿安皇后千秋,免命婦朝。 丁卯,大學士魏藻德自請閱視防河,帝嘉其壯猷忠憤;但以時事多艱,仍留閣贊理。 十一日,小雪,百官戴煖耳。 諭:『薊密宣大口外各屬,先朝原最恭順,近復多受戎索,喫賞守邊。屢當新亂之後,諸部攜貳。各督撫正宜乘機收撫,多方鼓勸,使其傾心內嚮,樂為我用。其哈馬市賞,前遣張致雍招致到邊,市口即開,似亦熟練。還著量給兵馬,重其事權,俾可責成展布,該部作速看議以聞』。 諭戶部:『興販煙酒,法原不赦。今特弛禁,聽從民便,須加等納稅。每值一兩,納耗三錢,如有漏稅不遵者,除煙酒沒官,仍依律治罪』。 戊辰,諭兵部:『孫傳庭輕進寡謀,督兵屢潰,殊難任使!本當重究,姑削督師尚 【第 2 頁:版面影像】 書職銜,仍以秦督充為事官,戴罪收拾餘兵,扼守關隘,相機援勦,圖功自贖。如仍前使僨,致縱一賊入秦,前罪並論』。 諭兵部:『賊勢披猖,責成晉、豫、保、東四撫防河,已有屢旨。著各整頓兵馬,即日親督起行,駐宿河干,協力扼禦,不許一賊窺渡。仍將到信日期,各具本奏明。如或遷延,必罪不赦』。 諭兵部:『關門孔棘,需兵扼防。前發去江督邊兵三千,著撤回原信,勒限到關,不許沿途耽緩。所過地方,炤例供給糧餉。統兵將領,申嚴紀律,即飛檄行』。 諭戶部:『軍需浩繁,兌會一事,奉行得宜,亦足濟目前急需。著該部多方鼓勸,或一面兌會、一面差官赴各關照數支給。務使國用商資,兩得通便,不許官胥勒掯減少,違者參治。其有兌銀獨多者,作何旌異?立限三日內議妥來奏。併察前次所兌商驃,曾否給足?如有壓欠不完,即行參處示懲』。 陞程珣為蘇糧道。 諭:『邊事孔亟,昨發薊督軍前銀兩火砲鉛藥,恐解運稽遲,著督察。一面速差內員同該部差官,即日督催星解』。 己巳,諭戶部、兵部、都察院:『近聞邊警,富豪爭收煤炸,居積市利,以致煤價騰貴,殊為病民,著五城御史禁飭平價。該部仍措價題委勛臣一員,往西山買運入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