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272種:崇禎記聞錄 →崇禎記聞錄卷六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崇禎記聞錄卷六

【第 85 頁:版面影像】

十一月初六日科案,文宗以開國之初,欲矯從前雕刻泛濫之習,所取前例,皆平順簡約者,一二等為正科舉,三等前二十名作遺才,又取儒士五名,俱放科入泮,首名正補廩,皆創見也。長、吳二令□入簾,以十一月二十九日為頭場。

皋橋下塘毛吉甫,開銅錫鋪,家在巷中,店系浮店,每夕,託其妻之弟往宿店中,其對門張雉伯,亦鑪鋪也,平日往還習熟,陰與楊升甫、馬君美三人同謀,欲取毛店所有,遂於十二月初一日晚,誘其人飲於戲館,勸至酩酊,時已昏黑,乘醉挾往城頭殺之,取身畔鑰匙,開入其店,罄竊所有,以為秘密無知者。次日店門不開,人傳城上有被殺者,始知謀財害命,即往報官,而未知所坐。未幾,事即發露,乃執楊、馬到官,張雉伯逃匿,將妻拶究,未獲凶身,及被害,皆鄰近少年人,非因饑乏困迫者,忽作此昧心冒發事,朝夕相對,殺機久已潛伏,人心之險至此耶!

南闈放榜,十七日報至,三學中式者九人,然群心不甚歆慕,非若往常新孝廉之隆重。

考試武場,例應十月,楊總鎮已奉部札出示,因四方未靜,歲終猶未舉行,來年二月行之。

十九日,迎春,府衛縣官俱漢冠吉服束帶,戲劇鼓吹,皆仍舊式,但隸役手執春球,被兵丁攘奪至盡,太尊歸將及府署,優童手花球僅存二三,又值強兵欲奪,太尊怒,

【第 86 頁:版面影像】

發當街責十五板。

殘歲將終,院發入泮案,兩縣各六十餘名,因場期迫促,發科案以應試。至是,方發進學案。

兩縣自二十七日江寧回縣。

吳提督統兵在宜興,特發硃票,委詹大廳代祭至德廟,詹候至三十日行禮。

是歲,鄉紳謝世者頗多,自徐勿齋沈水而外,申經峪以八十三考終,又方伯郭履臺、憲副朱恬□、彭天毓、中翰文啟美俱病故。翰林項仲昭被禍於浙江中。衣冠士庶多遭不幸,洵非常之大厄會也。

除夕,微雨不止淋漓。

丙戌歲元旦,天陰,人謂歲朝宜然。

十五日,吳江寇變,入城戕殺縣令孔□祖,劫庫劫獄,未幾退去。

郡中聞報,吳公統兵往剿,無對壘者,僅責城中居民不救護父母官,不無斬戮搜索,從征目兵,皆厚獲而歸。

撫院大廳曹虎,於望前塔臺關帝、城隍二廟,喚上等梨園二班,各演戲七日以款神,士民統觀,曹副總日往二處叩拜,徼福禳禍之意也。

二月望前,洪內院復奉旨頒示,仍欲剃頭,雖非人心之願,然有不剃者,兵丁輒肆

.本文顯示:共  7  頁 .目前位置:第 6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