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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禎記聞錄卷六

【第 81 頁:版面影像】

初十日,按院趙弘文上任,公衙寓過駕橋袁氏宅。是晚,大小各出閶門,接北來新頒印信,其式半是篆文,半是□書

十一日,撫臺文廟謁聖,接士之禮甚恭。

是日,姑蘇州府治,見其門廡堂宇俱燼;東西兩牌坊「傳流宣化」四字,相傳為蘇長公筆,已毀不復存。都察院署亦燬。共計郡城公署僅存兩察院及兵備道,餘俱閏六月十三日燒燼。若欲重建,其費無涯,亂民之害何如耶!

十二日,奉新旨:官民俱衣滿洲服飾,不許用漢制衣服冠□。由是撫、按、鎮、道即換鈸帽箭衣,及跟隨皁快,猶皆常服。十三日,土公出巡常熟、福山等處,故宗伯韓敬堂宅近迎春坊,亦為總鎮都督楊承祖踞為公衙。十五日入居之,從來官多則民擾,今城中殘破竄徒之餘,物力幾何,廣廈幾何,乃撫、按、鎮、道並居民房,且每一上臺,必有大廳,及標下幾多員役,孰非占民居吸民膏者,向來民苦繁政多,致望改革,豈意一番變易,困厄尤甚耶!

十六日,本縣汪中尊,同劉學師、稽二衙,送前令牛鶴沙牌位入虎邱塘上正修講院。此原系牛公所建。鶴沙有生祠在南馬頭,近燬於火,新令涵夫復置生位,迎往講院,士民蓋寥寥焉。

十八日,兩縣各於本學考儒童,應試者大都三、五百人。

【第 82 頁:版面影像】

十九日,土公回院,閶關水門已開,舟楫可通,但兵丁踏船,雖軍門示禁,此風未已,鄉民終未敢輕掉舟入城也。

二十日,貝勒奉命往鎮杭州,復經吳地,縣著每圖起夫九名助縴。

二十一日,兵丁絡繹在途,楓橋一路,閉門躲避。

□發兵例不給行糧,眾苦乏,不免打入民家奪食借棲,□擾殊多。城外居民,方歸故里,復移入城避害者,往往有之。洞庭兩山未盡□,先之招撫,猶屬兩持。吳公統兵往,乃懼而迎降。吳公納之,約束目兵不得登岸,兵大失望,民得不罹其害。郡中鄉科馮宁延避跡西洞庭山,不肯剃髮,吳公令勸諭,不從,乃執其家屬,仍不為動,執向軍前,宁延終不屈,遂斬之而剖其腹,棄屍湖中。此君受禍甚慘。然抗志不向,實有足多者。崇明在海中,諸不順者屯聚於此。

新選縣令、丞、學、博,俱留郡城,未敢蒞任。二十六日破之,遂戮無算。

十月初一日,迎郡城隍神,仍往虎邱設祭,太尊遵新詔,祀典悉循舊例也。然儀從之盛,□逮曩時。府錄生童,亦俱於府庠就試,初旬即次第發案。

初九日,黃鼎吉兄弟二人,於撫院門與人爭論,聲徹於內,土公差官拿人,黃君就辨不屈,撫臺重責各二十板,責後,方知兩人皆庠生,乃大聲斥數,欲革欲砍,二生置身無地,求釋甚苦,乃叱去。從來上官無責杖庠生之理,土公亦失,於三學無敢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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