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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三 崇禎十年丁丑

【第 201 頁:版面影像】

明季北略卷之十三

錫山計六奇用賓編輯

崇禎十年丁丑

體仁擬旨逮錢、瞿

正月,常熟縣民張從儒,訐奏前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科臣瞿式耜,謂二臣喜怒操人才進退之權,賄賂握江南死生之柄。三黨九族,無不詐之人;興販通番,無不為之事。甚至侵國帑、謗朝廷、危社稷,止因門生故舊列於要津,鳴冤無地;宦乾豪奴滿於道路,洩忿何從。奏上,溫體仁擬旨,逮錢謙益、瞿式耜下刑部獄。先是奸民陳履謙爭產,求二官關說不允,懷恨,遂唆從儒訐奏。既奉旨提問,履謙等得志,遂捏造款曹、和溫等虛詞,多方嚇詐。款曹者,謂謙益嘗作故太監王安祠記,曹化淳出王安門,宜款之。和溫者,為溫與謙益有隙,宜和之。曹化淳訪知之,憤發其奸。至是,刑部尚書鄭三俊審出真情,陳履謙、張從儒,各打一百棍,立枷三月死。謙益等尋釋歸。

陸文聲奏復社

【第 202 頁:版面影像】

三月,太倉州監生陸文聲,陳風俗之弊,皆原於士子。太倉庶吉士張溥、前臨川知縣張採倡復社以亂天下,命南直提學倪元珙查究;元珙回奏,極言文聲之妄,稱東吳精進之學復社為最著。大都誠心質行講藝談經,互相琢磨。文必先正,品必賢良,無慚名教。大都陸文聲有憾於婁東。故借復社為名耳。上責其蒙飾,降光祿寺錄事。

張溥,字天如,號西銘。兒時奇慧好學,成人日讀書數千言。年十五,喪父;奉母金居西郭。十九鋪諸生,同邑吳偉業從受易,與張採創立復社,聯絡吳越俊秀。崇禎辛未成進士,第七人,除庶吉士,觸執政要人怒,乞假歸,要人招陸文聲以社黨入奏,而蘇州司李某復訐溥,牽連六七年,以暴病卒。後御史劉熙祚、給事姜採交章訟冤,奉旨所著書呈進。天下傳而誦之。有七錄齊集,史論一編、二編。及論略春秋三書、十三經合纂、歷代文典文乘、通鑑紀事本末、宋元紀事本末、古文互刪、漢魏百三名家歷代名臣奏議等書行世。

倪元珙,號三蘭,沂江上虞人。天啟壬戌進士,歷仕至蘇松學政,降錄事,尋升光祿寺寺丞,卒於家。

李如燦直言下獄

四月,諭百官求直言,給事中李如燦上言:國家祖制,幹古稱善,自軍不用而兵設,民始不得安其身,自屯不而餉興,農始不得有其食。有兵不練,兵增而餉益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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