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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擬建一府三縣摺

【第 55 頁:版面影像】

臺北擬建一府三縣摺(同日)

奏為臺北口岸四通,荒壤日闢,外防內治,政令難周,擬建府治,統轄一廳三縣,以便控馭,而固地方;恭摺仰祈聖鑑事。

竊惟臺灣,始不過海外荒島耳。自康熙年間收入版圖,乃設府治,領臺灣、鳳山、諸羅三縣。諸羅即今之嘉義:嘉義以北未設官也。郡南北各一百餘里,控制綽乎有餘。

【第 56 頁:版面影像】

厥後北壤漸闢,雍正元年拓彰化一縣,並淡水同知主北路捕務,與彰化知縣同城;蓋明知非一縣政令之所能周,特以創建城池籌費維艱,姑權宜從事焉已耳。雍正九年,割大甲以北刑名、錢榖諸務歸淡水同知,改治竹塹;自大甲溪起、至三貂嶺下之遠望坑止,計地三百四十五里有奇。嘉慶十五年,復以遠望坑迆北而東至蘇澳止,計地一百三十里,設噶瑪蘭通判。則人事隨天時、地利為轉移,欲因陋就簡而不可復得矣。

然由噶瑪蘭上抵郡城,十三日始達;由淡水上抵郡城,亦七日始達:而政令皆統於臺灣府。當淡水設廳之初,不特淡北三貂等處榛莽四塞,即淡南各社亦土曠人稀;今則村社毘連,荒埔日闢。舊志稱東西相距僅十有七里,今則或五、六十里或七、八十里不等。蘭廳建治以後,由三貂嶺繞至遠望坑復增地數十里有奇:其土壤之日闢不同有如此者。

臺北海岸,前僅八里坌一口,來往社船不過數隻,其餘叉港支河僅堪漁捕;今則八里坌淤塞,新添各港口曰大安、曰後壟、曰香山、曰滬尾、曰雞籠。而雞籠、滬尾港門宏敞,舟楫尤多;年來夾板、輪船帆檣林立,洋樓、客棧闤闠喧囂:其口岸之歧出不同有如此者。

前者,臺北幅雖廣,新墾之地土著既少,流寓亦稀;百餘年來休養生息,前年統計戶口,除噶瑪蘭外已四十二萬有奇。近與各國通商,華洋雜處,睚眥之怨即啟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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