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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新檔案選集行政編初集目錄

【第 39 頁:版面影像】

第二六三單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三三○)淡水分府據口書稟請:飭差協同口書及甲,將浮出大枋封貯,交由甲收管第二六四稟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三………………………(三三一)一皂頭役稟明收貯大枋情形,並繳甲收管狀第二六五收管狀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三三二)甲具看守大枋收管狀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閏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三三二)林媽義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請淡水分府查驗,起封還管;批:不准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三三四)鋪戶陳恆裕號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請淡水分府查驗給領;批:毋妄生覬覦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三三六)鋪戶陳恆裕號呈稱:該大枋實系己物,催淡水分府查驗給領,如有虛詞冒認,愿甘坐罪;批:毋庸多瀆

【第 40 頁:版面影像】

第二六九諭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三三八)淡水分府陳,諭飭明善堂紳董:將浮出大枋變賣,充為修整土城及起蓋砲臺之用第二七○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一一七○一-一○……………………(三三九)明善堂紳董復函淡水分府:已將大枋變價,但被人擱阻搬運,請發給印單第二七一單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三三九)淡水分府陳,飭原差將大枋起封,押令車工運往明善堂第二七二清單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一……………………(三三九)迎接新任台澎掛印總鎮需用物件之清單第二七三單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二………………………(三四二)淡水分府周,飭六班頭役備派散役,至迎接之期,齎所需用物件伺候第二七四分單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三……………………(三四三)淡水分府周,飭對保頭役,協同甲預備渡船、竹筏,伺候總鎮駕臨第二七五單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四………………………(三四四)淡水分府周,飭六班頭役,向戲班借出長秀雉尾等物,以便迎接總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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