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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1 頁:版面影像】 葛舍馨各原官。 皆言官所薦也。拱宸,先帝時號侵東平伯劉澤清,清遣人刺之途;以不遇,免。至是,聞其復官,出不遜語,故獨不登啟事;鎮臣之能奪銓臣柄,如此耳。 命宣城人劉振修「六部誌」。 振,平生博學,集國史成書;窮年矻矻,閱錄無暇晷。惟紅丸、挺擊、移宮三案,獨云「要典」謂當。非其所借之人,不當非其所借之言;是或一見也。 增南贛兵二千人。 山東士民丁耀元等起義兵,命督、鎮相機接應防之。 廕死難巡撫衛景瑗、宋之馮各一子錦衣衛百戶。 免總督丁啟睿充為事官,加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廕一子。加丁魁楚兵部尚書。 俱因擒劉超功。啟睿與弟啟光,后皆降北謀補官,同見殺。 刑部尚書解學龍以「從逆」諸臣罪案請,命再議。 有身陷北庭或甘心從北、或不忘報效俟二、三年后定奪者,何瑞徵、楊觀光,張若麒、方大猷、黨崇雅、熊文學、龔鼎孳、葉初春、戴明說、孫承澤、涂必泓、劉漢儒、薛所蘊、衛同祚、趙京任、劉昌、張鳴俊、高爾儼、董紀、孫襄也;有一等甘心從賊應磔者,宋〔企〕郊、牛金星、張磷然、曹欽程、李振聲、喻上猷、黎 【第 172 頁:版面影像】 志升、陸之祺、高翔漢、楊王休、劉世芳也;有二等應斬、擬長係秋決者,光時亨、鞏 、周鍾、方允昌也;有三等應絞擬贖者,陳名夏、楊枝起、王承曾、原毓宗、何□先、廖國遴、項煜也;有四等應戍擬贖者,王孫蕙、梁兆陽、錢位坤、侯恂、王秉鑑、陳羽白、劉大鞏、郭萬象、裴希度、申□□、金汝□、張懋爵、吳達、黃繼祖、楊廷鑑也;有五等應徒擬贖者,宋學顯、沈元龍、方拱乾、繆玩、呂兆龍、吳剛思、方以智、傅鼎銓、張家玉、傅振鐸也;有六等應杖應贖者,潘同春、王于躍、周壽明、向列星、李棡、徐家麟、吳泰來、張琦也;有存擬另議者,翁元益、魯□、郭充、吳爾壎、史可程、左懋泰、王自超、王之牧、白胤謙、龔懋熙、王皋、梁清標、楊棲鴞、梅鴞、李化鱗、張元琳、吳崇烈、侯佐、吳之琦、鄒明魁、□魁、朱國壽、許作梅、胡顯、趙穎、吳嵩、劉廷琮、朱積也;有已奉旨錄用者,張縉彥、時敏、衛胤文、蘇京、韓四維、黃國琦、施鳳儀、龔彝也;有已奉旨尚未用者,姜荃林、張正聲、顧大成也;有報已故者,吳家周、吳學廉也。疏上,得旨:『光時亨等應否仍須緩決?陳名夏等贖絞果否蔽辜?侯恂封疆罪案未結、又從偽命,何止一戍!宋學顯以侍從之臣授偽通政矣,剛思受偽令而揚得意;方以智係定王講官,今定王安在:何止一徒!且潘同春等既受偽命,豈可但擬一杖!至癸未庶吉士何瑞徵引見逆賊,人人汗偽;豈可復玷館閣!方拱乾原未從逆,著與雷耀龍、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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