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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5 頁:版面影像】 恆春縣志卷四 營汛 光緒五年六月初一日,奉閩浙督部、福建撫院會奏,改台灣鎮標左管游擊為恆春營游擊,移駐恆春縣城內;衙署尚未建造,借住同善公所。 游擊一員(管轄城東三十里,至萬里得社;西七里,至加冬湖莊;南十里,至大板埒莊;北七里,至虎頭山,又十里至大樹房莊)。專城千總一員,額外二員,馬兵三名,步戰兵二十五名,守兵三十六名,稿書字識、號令手一十名(新添);官例馬一十匹(內游擊六匹,千總四匹;騎操馬五匹,內馬兵三匹,額外二匹)。 挑練左哨正副哨長各一員,駐城內東門營盤。步戰兵三十六名,守兵五十五名(內分防楓港三十名)。 挑練右哨長一員,駐城內。步戰兵三十三名,守兵六十名。 鵝鑾鼻分駐守各一員(縣南,距城三十里。東北際海,管轄西南十里至大沙灣,又十二里至大板埒)。步戰兵二十七名,守兵三十三名,新添字識二名;官例馬四匹。 船篷石安防步戰兵三名(縣南沿海,距城二十五里),守兵七名。 【第 86 頁:版面影像】 大沙灣安防步戰兵三名(縣南沿海,距城二十二里),守兵七名。 車城汛安防把總一員(縣西沿海,距城十五里,管轄東南八里至虎頭山,西北二十三里至涼傘兜)。步戰兵五名,守兵十名;官例馬二匹。 楓港汛安防把總一員(縣西北,沿海,距城三十里。管轄東南七里至涼傘兜;西北二十三里至嘉祿堂溪口,與鳳山枋 汛交界)。步戰兵十八名,守兵十二名;官例馬二匹。 牡丹灣汛安防外委一員(縣東內山,距城北七十五里。管轄西南三十五里至萬里得;東北十五里至大港口,與埤南屯勇交界。光緒九年十二月奉文添設)。步戰兵十三名,守兵十二名(原設十七名,光緒十九年二月詳准抽歸四重溪汛五名);騎操馬一匹。 四重溪汛外委一員(縣東北內山,距城二十二里。管轄東北十里由石門山榖至雙溪口牡丹社山腳;西南九里至統埔莊,與車城汛交界。光緒十九年二月詳准由高仕佛汛改駐)。步戰兵五名,守兵十五名;騎操馬一匹。 大樹房汛安防外委一員(縣南沿海,距城一十里。管轄東南三里至馬鞍山,西北八里至蟳港口)。步戰兵七名,守兵八名;騎操馬一匹。 --右恆春營官兵馬匹內,騎操官馬八匹,尚未購補到營,存庫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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