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91種:臺灣私法商事編 →第三章 商業使用人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三章 商業使用人

【第 87 頁:版面影像】

第三章商業使用人

第一親押約字

立親押約字人薛榮耀,即薛獅記,茲因舊東捷記號停罷,截止薪金,獅現家務伙食浩繁,曾托王蘭哥、石福泉兄二君誘薦利路,幸蒙東家裕昌謝老爺景我翁全諾提拔,僱理內外買賣,並代出官訊案各事。獅當竭力向前當理,不敢推諉。議明每月薪金六八銀五元,逐月炤給,不得多侵。蒙先賜六八銀五十元,別還前款,實叨德深。獅宜認真勉力營為,以圖報效,毋敢怠慢;倘有越心、由交關諸人移借銀物等弊,即向保薦人是問。恐口無憑,今欲有憑,親花押約字一紙,送執為炤。

光緒十八年十月日

保薦人:王蘭哥、石福泉兄

親立約字人薛榮耀即薛獅記親筆

第二推薦書

茲有請者:來人某某,向在小行當幫司理之職,曾歷四年。據稱:寶行欲請一司理

【第 88 頁:版面影像】

人,特托弟代為推薦。其人品行舉止極為可靠,且忠信勤慎,極顧顏面。倘閣下欲請其司事,自當力為推舉,想將來相得益彰,閣下有任用得人之樂也。此懇,即請大安。

某某行

某某仁翁大人閣下

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頓首

第三保單

立保單人某某。茲某某充當某行司理之職,弟與他相識多年,素知其人品行端方、忠厚,信實、勤謹任事。至買賣貨物,經手數目來往銀項,弟敢保其妥當。日後倘某某有虧空銀項、貨物情事,弟甘愿代為填還,毋有異言。合立保單一紙,付執為據。

某某行炤

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單人某某筆

第四店規

蓋國未常不可無法,而店豈得一日無規。我泰興隆開設臺南,洋貨、洋酒、雜貨生理。命須由主,權合授與一人;法既訂新,少過頗從善辦。但望我伴同群協力,各舉英才。乃思天地創卒雍容處,來往高明,視夥伴則如手足相關,覺誼情而念主賓久厚,勤

.本文顯示:共  5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下一頁] [最後頁]
[1] [2] [3] [4] [5]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