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95種:廈門志 →卷六 台運略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卷六 台運略

【第 185 頁:版面影像】

廈門志卷六

台運略

臺灣,內地一大倉儲也。當其初闢,地氣滋厚,為從古未經開墾之土,三熟、四熟不齊;泉、漳、粵三地民人開墾之,賦其穀曰正供,備內地兵糈。然大海非船不載,商船赴台貿易者,照樑頭分船之大、小,配運內地各廳縣兵穀、兵米,曰台運。厥後商船獲利稍減,趨避日巧,而運愈不足,議加配焉。廈防同知司其事,廈門之要政也。志台運。

閩省內地水陸官兵五十三營與駐防旗兵,不下十萬。歲徵糧米,惟延平、建寧、邵武、汀州與興化五府產米之區;給米外,尚有嬴餘以濟他府。福州、福寧、泉州、漳州四府兵多米少,協濟猶不足,則半給折色;督標、金廈、漳鎮、銅山、雲霄、龍岩、南澳諸營,有全折者。雍正間,先後題請半支本色,於臺灣額徵供粟內撥運(謂之兵米、兵穀);又增給戍台兵眷米,亦以台穀運給(謂之眷米、眷穀)。於是台運內地兵眷米穀,每歲八萬五千二百九十七石;有閏之年,八萬九千五百九十五石。乾隆十一年,巡撫周學健奏定:分配商船運赴各倉。此商運台穀所由來也(「東槎紀略」)。

額數

配運

專運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