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案彙錄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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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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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福建巡撫潘思&9096&題本(奏報乾隆十三年彰化縣被水偏災情形及賑恤事宜)乾隆十四年四月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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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戶部副摺(遵旨議奏畫一閩省各州縣窮民衣布銀兩)乾隆十九年六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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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戶部「為內閣抄出臺灣總兵奎林等奏」移會(奏報澎湖遭風情形)乾隆五十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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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兵部「為內閣抄出福水提兼臺灣總兵哈當阿等奏」移會(奏報嘉、彰二縣地震及現在籌辦並地方寧貼情形)乾隆五十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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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福建水師提督哈等奏摺(覆奏辦理臺灣廳縣風災賑濟事宜)嘉慶三年正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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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兵部「為內閣抄出署閩督張師誠奏」移會(奏報臺灣猝被風雨,尚不成災,現已委員馳往查勘,分別酌辦)嘉慶十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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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臺灣總兵劉廷斌等奏摺(查勘澎湖風災,撫卹完竣)道光十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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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戶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鍾祥片奏」移會(臺灣縣永凝等七里因旱災請緩征當年錢糧)道光十七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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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戶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鍾祥奏」移會(辦理平糶)道光十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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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戶部「為內閣抄出署理閩浙總督魏元烺奏」移會(奏報嘉義縣地震,委員前往查辦情形)道光十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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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戶部「為內閣抄出署臺灣總兵葉長春等奏」移會(奏報臺地猝被風雨情形)道光二十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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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案彙錄丙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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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署理福建巡撫王士任題本(請修理紅毛城)乾隆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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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工部題本(報銷臺灣城汛栽種茨竹以及建造城門、砲臺、望樓等項費用)乾隆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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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報銷臺灣北路淡水同知並貓霧、鹿仔港、竹塹、八里坌各巡檢建蓋衙署、監獄工料銀兩)乾隆十六年正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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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刑部「為本部會同吏部等部議覆內閣抄出福建按察使朱珪奏」移會(議覆福建按察使請於廈門同知衙門建設監獄)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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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部副奏(查核臺灣府並嘉義縣城工估價做法)乾隆五十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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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戶部「為內閣抄出福建巡撫韓克均奏」移會(官民捐建嘉義城垣工竣,請分別獎勵)道光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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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閩浙總督孫爾准等奏摺(官民捐建淡水廳城垣、壇廟,請獎)道光十年七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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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案彙錄丙集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