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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頁:版面影像】 六月,免開封、河南、歸德、汝州去年田租。諭各省直停刑三年。 以蔣德璟、黃景昉、吳牲入閣辦事。且諭責吏部:『會推大典,自當矢公矢慎。今稱詡徇情,如房可壯、張三謨、宋玫並與推舉,豈大臣之道』? 召廷臣於中左門,賜饌。上青袍,太子、定王、永王緋衣侍。上詰吏部尚書李日宣曰:『朕屢諭諸臣,有「寧背君父、不背私交,寧隳職業、不破情面」兩語。昨枚卜猶濫舉如此,況其他乎』?日宣奏辨。上又責吏科都給事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張&9195&,閣臣力為救解,不聽。明日,下日宣等六人於理;日宣等戍邊、可壯等削籍。初,大學士陳演所親廖惟一為試御史;及考核,託房可壯為之地,不納。張&9195&又加厲焉,遂外調;演憾之。適上游西苑,演從;密奏枚卜大典,皆二人主持。上怒,故有是譴。 御史吳履中上言:『誤用溫體仁、楊嗣昌為二失』。又曰:『內治闕,而後戎馬生;民生促,而後盜賊起。今者敵起於外,而政治愈棼;寇起於內,而賦斂愈急。欲無生亂得乎』? 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怒莫能回,延儒以微詞解之。至是,上偶言及岳飛事,嘆曰:『安得將如岳飛者而用之』?延儒曰:『岳飛自是名將,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詞;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上默然。甫還宮,即傳旨復官。 【第 54 頁:版面影像】 保鎮游擊趙崇新與賊袁時中講撫於夏邑,為賊所紿,被殺;時中復徉就撫,詔許之。時中出不備,突入蕭縣,執知縣以去。 進劉宗周左都御史。 刑科給事中陳啟新匿喪被劾,下撫按訊之。尋遁。 九月,誅兵部尚書陳新甲;以邊疆多失也。周延儒為營解曰:『國法:大司馬兵不臨城,不斬』。上曰:『他邊疆即勿論,僇辱我親藩七,不甚於薄城乎』?不聽。 冬十月,誅司禮監太監劉元斌。元斌監軍河南,群盜在陝、洛,元斌留歸德不敢進,縱兵大掠,殺樵汲者論功。及論辟,未得旨,即奏辨。上怒,並誅太監王裕民。 賜貧民米布。 十一月,左都御史劉宗周上言六事:『一建道揆:京師首善,請立書院,以昭聖明致治之本。一貞法守:請立焚錦衣刑具,一切獄詞專聽法司。一崇國體:大臣自三品以上犯罪者,宜令九卿詳會,乃付司寇;司寇議辟,乃得收係。此於僇辱之中,不忘禮遇之意。一清伏奸:凡匿名文書,請一切立毀。一懲官邪:京師士大夫與外官交際愈多愈巧,臣必風聞彈劾之。一飭吏治:吏治之敗,無如催科、火耗、詞訟、贖鍰,已復為長例矣。至於營陞、謝薦,巡方御史尤甚。請以風憲受贓之律,為回道考察之第一義』。上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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