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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9 頁:版面影像】 光緒十八年十二月日為媒人母舅鄭赤 知見人三男林斌 長男林昆和 立甘願賣次男字人林鄭氏 代書人洪章 (八)甘願賣子字 立甘願賣子字人廣儲東里洋仔莊楊潘氏,有生下第三男子名曰清仁,現年四歲。今因先夫棄世,恐難撫卹,願將此三男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賣與本里知母義莊吳克明出頭承買,三面言議著時身價七三錢重銀陸拾大元;其銀即日同交訖,其三男聽克明擇吉過門,永為己子,解姓換名,撫養成人,以續吳家禋祀。但逢生父忌辰,亦必回楊家致祭。此兒日後得志,務須庇蔭楊家,不得斷絕情義。保此子果係楊潘氏親生三子,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與別房過繼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潘氏自出頭抵擋,不干吳家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甘願字綾綢壹幅,以為永遠收執存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身價七三錢重銀陸拾大元完足,再炤。 【第 680 頁:版面影像】 光緒二十五年三月日為中人林怨娘 知見人胞兄楊博 立甘願字人楊潘氏 代書人劉早充 (九)賣男子字 同立賣男子字人二甲社王從,暨妻李氏,今有生出第三胎男子,因從身中有病,無銀醫治,夫妻參商,將此子出賣,先問房親、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勢出無奈,將此子六歲,三月十九日吉時生,賣與五甲社郭港兄為子。三面議定身價銀五十六元;其銀即日同中見收訖,此男子即交郭港兄前去為子,改名換姓,傳子及孫,榮宗顯祖,並不敢異言反倖。保此子果係從與妻李氏親生三胎之子,與別親人等無干,亦無來歷交加不明;如有不明,從自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賣男子字一紙,送與存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六八身償銀五十六元足,再炤。 光緒十六年八月日為中人方旭 知見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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