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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明紀事本末卷之十四 永曆黨禍

【第 357 頁:版面影像】

陽亦逮至,被殺;惟周官走免。可望受禪之議亦絕。

順治十三年(永曆十年)春二月,李定國奉永曆帝入雲南。使靳統武執馬吉翔至,將殺之;吉翔媚統武,緩其死。定國客金維新間過統武,吉翔媚尤力;因譽諸定國,使來見,望塵即拜,言『見顏色,死且不朽』。定國武人,大悅之。永曆帝以定國客金維新為行在吏部侍郎、龔名為行在兵部侍郎。吉翔曰:『晉王功高,兩公實提挈之。今封王爵,兩公亦宜上賞。使吉翔得親皇上,當為言之』。兩人喜,言諸定國,使薦之;永曆帝不得已,使入閣。吉翔挾定國以邀上,又假寵賚邀定國,不一月盡握中外權;引其黨張佐宸、扶綱攝尚書大學士。定國、文秀不時過吉翔;高勣、鄔昌期疏:『二王功高望重,不宜往權貴門,恐滋奸弊,蹈可望轍』。定國、文秀慍不朝;吉翔激永曆帝,杖兩人各百五十,除其名。維新走告定國,不宜殺諫臣;乃入救,復其官。周官、裴廷楷、許紹亮、金簡復交章劾吉翔;已結定國,無如何。扶綱等媚之不遺力。

三月,真除扶綱為東閣大學士、張佐宸為吏部尚書、王應龍為工部尚書。時以佐宸貌劣為判官、扶綱為小鬼。

順治十四年(永曆十一年)冬十一月,李定國率文武諸臣請表安隆十八忠臣,從之(詳「殉節」)。

順治十五年(永曆十二年)春正月,以錢邦芑掌都察院事,以程源為兵部尚書。邦

【第 358 頁:版面影像】

芑始終不屈於可望、源則可望所親信,然交水之功,兩人最著;故用之。馬吉翔忮甚;源甫入,即發吉翔奸。吉翔蹴言者劾源臣可望,非純臣;源憤,杜門不出。邦芑雖掌院,金維新為左都御史位其上,邦芑鬱鬱朝請而已。

夏,高勣及郎中金簡疏兵事,將杖之而免(詳「李孫之兵」)。

順治十六年(永曆十三年)春二月,緬請使諭白文選軍;鄧凱、任國璽請行,將招之以奉迎。馬吉翔慮兩人暴其惡,私與緬曰:『兩人無家室,去必不返』。緬遂請改使。其後文選及定國諸軍屢至不能達,皆坐任吉翔等。

沐天波與蒲纓、王起隆集樹下,謀奉永曆帝出緬;以告吉翔,請渡戶臘、烏撒以就定國。吉翔言:『若此,不復能與官家事;將以三宮畀公等』。乃止。張佐宸、扶綱及諸附馬、龐者先後多入降。

順治十七年(永曆十四年),永曆帝在緬甸。馬吉翔獨當國,龐天壽、李國泰掌司禮監相表�堙C矯詔付緬酋,從官、軍士後至者皆殺之。慮李定國、白文選至,己不得逞專;令永曆帝止兵示從緬,其實自便。定國等以疏來,無多寡,皆不報。使其婿潘國璜操緬語,誑永曆帝以某某兵將至,不宜行;實禁止之,將遂居緬。日與蒲纓、國泰狼狽,請以鄔昌期掌六科、烏撒知府王祖望為禮部侍郎,賣國納賄,一切如故。尚書鄧士廉老而懦,專供吉翔指,且希入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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