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34種:小腆紀年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五 自四月戊午朔至五月辛丑日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小腆紀年(附考)卷第五 自四月戊午朔至五月辛丑日

【第 201 頁:版面影像】

輩幾萬頭卻如何』?語畢,失僧所在。偽軍師宋獻策亦嘗云:『我主只可為馬上王,溷過幾年而已』。既入京師,果敗亡不復振云。

先數日,賊拘銀匠數百,鎔所掠金及庫藏器皿為大磚而竅其中,搜民間騾馬,盡載以西;故潰散而貲財不匱。劉宗敏、田見秀、谷英、張鼐、袁宗第、劉芳亮、李錦七偽侯者,每賞珠一大斗、金銀一車、幣千端;士卒從北都歸者,腰皆有黃金瑰寶,飲村人酒,擲金與之,或給珠一握無所吝;白廣恩家珊瑚高累尺:皆禁中物也。後自成再去,長安居民爭入所居搜金銀,中夜失火,燒秦王府幾盡,回民之有力者得最多,故大富者眾。數十年後,關中人猶從雨後泥土中,拾得珍珠云。

明參將曾英敗獻賊於忠州。

賊至忠州,英率水師迎戰,火其舟百餘,賊死千計。及英還守涪州,賊遂悉眾屯忠州葫蘆壩。

明馬士英以兵迎福王由崧於江上。

士英字瑤草,貴陽人;與懷寧阮大鋮同中萬曆丙辰(一六一六)會試;又三年成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天啟時遷郎中,歷知嚴州、河中、大同三府。崇禎三年(一六三○),遷山西陽和道副使,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到官甫一月,檄取帑金數千,餽遺朝貴;為鎮守太監王坤所發,坐遣戍。尋流寓南京;時大鋮坐逆案失

【第 202 頁:版面影像】

職,以避賊至,與士英相結甚歡。周延儒之內召也,大鋮輦金錢要以援己;不可,則以士英屬之。十五年(一六四二)六月,鳳陽總督高斗光被逮,遂起士英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廬鳳等處軍務。永城人劉超反,士英誘而縛之以獻於朝;又堵禦流寇有功。闖賊逼京畿,福王、潞王、周世孫各棄藩南奔;諸王皆宮眷隨行,獨福王孑然與常應俊等數人流離飄泊。士英陰使人導之,借淮撫路振飛舟南行。

已而北京凶問至,南都諸大臣議立君。惠王、瑞王、桂王道遠難致,諸王之在淮上者福王屬親而在邸多不類事;潞王倫次疏而有賢聲,意多屬焉。時史可法督師在浦口,前侍郎錢謙益、兵備僉事雷演祚入說侍郎呂大器曰:『潞王穆宗之孫、神宗猶子,昭穆不遠,賢明可立。福恭王覬覦天位,幾釀大禍;若立其子,勢將修釁三案,視吾輩俎上肉』。大器然之,遂與都御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移牒可法,言福王有不孝、虐下、干預有司、不讀書、貪淫、酗酒七不可立。士英亦遣其私人傳語可法謂:『立君以賢,倫序不宜固泥』。可法信之,即答以七不可之說,身還南京。士英欲居擁戴功,既得可法移文,即結靖南伯黃得功暨高傑、劉澤清、劉良佐等移書諸大臣,謂以序以賢無如福王,責可法當主其議,發兵擁王儀徵;可法始知為士英所賣,倉卒議迎立焉。

徐曰:以兵迎何?罪士英之專制也。神京傾覆,宗社邱墟,立君既不可緩,福王未為失正

.本文顯示:共  18  頁 .目前位置:第 9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