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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85 頁:版面影像】 (八) 丈單 台灣布政司,為掣給丈單事。照得全台田園,奉爵撫部院劉奏明清丈陞科。今彰化縣丈報天字第三千五百零八號官莊田主江德春,坐落半線堡下 莊中則田一甲二分九釐六毫四絲,其四至並賦則由縣編造圖冊外,合行掣給丈單,永遠管業。嗣後倘有典賣,應將丈單隨契流交,推收過割,須單。 光緒十五年三月十五日給。 右給彰化縣田主江德春收執。 台灣布政使司 (九) 【第 986 頁:版面影像】 台灣府彰化縣正堂丁,為徵收事。今據半線堡下 仔莊官佃江德春,投完全年份官莊租穀五石八斗三升三合勺正。編徵官莊,免完錢糧,合給完串收執,須至印照者。 光緒二十年四月日給。 (一○) 嘉義縣正堂包,為掣給給照事。照得本邑田園,奉爵撫部縣劉奏明清丈。今丈得本縣官莊管下天字第二十七圖第十六號佃戶吳合春,坐落下茄苳北堡下茄苳莊下下則田零甲三分五釐五毫,其四至並賦則另編圖冊。除該丈費由縣收租報繳外,合行掣給印照,永遠耕管,嗣後如有典賣,應將此照隨契流交,報明過佃,須照。 光緒十六年九月日給。 縣正堂。 (一一) 補用府、即補清軍府、特調淡水縣正堂、隨帶加五級卓異候陞汪,為出示曉諭事。案奉本府憲雷札開,奉爵撫憲劉札,據拳和官莊業戶佃戶監生李朝立等僉稟稱:竊立等先人報陞拳山堡和尚洲等處官莊租穀,向系按月配放兵米,年款年清。現在全台田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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