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五年
【第 36 頁:版面影像】
出匪犯,俱不必請發他省,概交原籍妥為安置;俾聞風投首者,益加踴躍。將此諭令知之』。
以福建澎湖協副將何定江為金門鎮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