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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三年

【第 18 頁:版面影像】

同安各縣漁船偶因採捕乏食,逢船劫搶;舟師在洋巡緝,莫辨其為漁、為盜,未能即時弋獲。嗣後著飭令沿海各縣將各澳商漁船隻於該船頭尾兩印烙縣分、甲號、漁戶姓名並在風篷兩面書寫大字,以便易於識認;仍嚴飭汛口員弁確加查驗,毋許偷放,庶期洋面肅清。該撫務當認真察辦,行之久遠;斷不可有名無實,空費周章也』。

初四日(己巳),諭〔內閣〕:『趙慎畛等奏「浙省被水,請招商赴臺販米」一摺,本年浙省雨水過多,又猝遇山水,低田被淹,各屬米價增長;惟閩省早收豐稔,臺灣餘米可以出糶。著照所請,准其暫停海禁,並見徵稅科。該督等即招商給照,令其赴臺採購;從海道運至浙省,以濟民食。所經各海口驗照放行,毋得留阻。俟浙省米價稍平,即行截止;仍遵舊制,飭禁海運,毋許越販。該部知道』。

諭〔軍機大臣等〕:『據趙慎畛覆奏:「此次護送朝鮮國難夷金光寶等九名進京,系照越南、日本等國難夷回國成案分咨各省護送,並未委員伴送至京,實屬錯誤」等語。嗣後如遇難回國,著仍照向例,分咨經由等省逐程委員護送;倘系由臺灣內渡難夷進京,著閩省派委員弁護送,不得按照回國之例辦理,以昭慎重。將此諭令知之』。

初六日(辛未),命福州副都統瑚松額回京,以荊州協領富亮為福州副都統。

初九日(甲戌),修福建福州、泉州、臺灣三廠戰船;從巡撫孫爾准請也。

——以上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五十八。

【第 19 頁:版面影像】

二十八日(癸巳),改造福建海壇左營戰船;從巡撫孫爾准請也。

——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五十九。

冬十月十八日(癸丑),福建福寧鎮總兵官劉成魁因病解任,以澎湖協副將常遇恩為福寧鎮總兵官。

——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六十。

十一月乙丑朔,以安徽按察使惠顯為福建布政使。

十五日(己卯),諭內閣:『趙慎畛等奏「噶瑪蘭新闢田畝科則,請再確勘覆定,分別酌辦」一摺,臺灣噶瑪蘭自嘉慶十六年奏准開闢後,委員勘丈,共田園七千五十甲零;原議每田一甲徵租六石、每園一甲徵租四石,經戶部議駁,行令查照叛產成案分別徵收。迄今額徵科則,尚未議定。十七年後,陸續啟徵之租,俱未入冊報銷。茲據該督等查明,前次委員系用繩牽丈覈算弓口,約計實在開墾止五千七百餘甲。內原墾田地尚屬有收,續墾田園率皆磽薄;且甫經開墾,尚須農民自費工本。兼之沙士浮鬆、溪水泛溢,實系限於地勢,不能分則定賦。至官荒由民升墾,亦與叛產不同。此時不特租額不能議加,即畝分尚有短缺;如照部議增租,民力實有難支。著照所請,噶瑪蘭田園,截至本年為止,除水衝沙壓不計外,再行確切覆勘,墾熟田園實有若干?按地土之肥瘠,定租額之多寡。該督等即飭該道、府督同委員會該廳履畝勘丈,取造冊結報升。其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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