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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版面影像】 五月二十五日(六、一八) 命岑毓英、潘鼎新仍劄原處,不准稍退;倘法兵來犯,惟有決戰。並命李鴻章照會法國,切實說明。 閏五月初一日(六、二三) 以蘇元春署廣西提督。 法將杜森尼(Dugenne)欲進據諒山,駐守觀音橋之王德榜等部卻之;法軍失利。 閏五月初四日(六、二六) 賞劉銘傳巡撫銜,督辦臺灣軍務。 法以孤拔總統東方艦隊。 閏五月初六日(六、二八) 法署使謝滿祿照會總署:法軍依約收取諒山被華軍攻擊,中國應負開釁之責。 閏五月初七日(六、二九) 總署照覆謝滿祿:「天津簡約」未定撤兵日期,法兵率往攻打,釁咎應由法負。 閏五月初九日(七、一) 法新任駐華公使巴德諾(JutesPatenotre)抵上海。 閏五月十一日(七、三) 【第 20 頁:版面影像】 以法有和意,命潘鼎新將前敵各軍撤回諒山,並命岑毓英軍仍駐保勝,不准輕進開釁。 閏五月十三日(七、五) 法水師提督孤拔抵滬。 閏五月十八日(七、一○) 劉銘傳自天津南下往臺灣。 閏五月二十日(七、一二) 法署使謝滿祿照會總署:請中國明降諭旨撤兵,並索賠二百五十兆法郎,限七日內照允;否則,即自取抵押償款。 張之洞接兩廣總督任。 閏五月二十四日(七、一六) 劉銘傳抵基隆。 閏五月二十七日(七、一九) 授曾國荃為全權大臣,克日往上海與法使議辦細約;並派陳寶琛會辦。 閏五月二十九日(七、二一) 巴德諾允議商展限至七月底(西曆),惟須先議償款,再議「簡明條約」其他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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