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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頁:版面影像】 李鴻章與法使巴德諾開始談判。 四月二十七日(六、九) 中、法條約議定,在津畫押。 四月二十九日(六、一一) 法海軍提督孤拔卒於澎湖。 五月初九日(六、二一) 法兵全部撤離基隆,並釋回所俘華兵一百餘名。 五月十三日(六、二五) 劉永福軍撤入雲南境內。 五月中旬 滇軍全部撤離越境,分劄滇邊。 六月初四日(七、一五) 獎敘臺灣戰守出力人員提督蘇得勝、聶士成及籌運人員布政使沈保靖、道員伍廷芳、盛宣懷、邵友濂等。 六月十一日(七、二二) 法國兵船退出澎湖。 【第 36 頁:版面影像】 六月十三日(七、二四) 臺灣道劉 革職拏問,查抄資產。 六月十六日(七、二七) 駐德、法公使許景澄向法總統齎遞國書。 六月十八日(七、二九) 劉銘傳奏陳臺灣善後事宜:籌防務、講軍政、清賦稅、撫生番。 六月二十三日(八、三) 命楊昌濬兼署福建巡撫、劉銘傳專辦臺灣善後事宜。 准楊岳斌回籍養親,所部各營遣撤。 六月二十四日(八、四) 以中、法和局已定,通諭中外。 命李鴻章照前購鋼面鐵甲快艦再在英、德定置四隻,以備臺、澎之用。 七月初四日(八、一五) 准左宗棠交卸欽差大臣督辦軍務差使,回籍調理。 七月二十七日(九、五) 左宗棠卒於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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