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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十一年

【第 210 頁:版面影像】

得宜;並著詳細議奏。其餘未盡事宜,該督、撫如有所見,務當明晰敷陳,以備採擇。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二日(丁亥),諭內閣:『福州將軍穆圖善著授為欽差大臣,會同東三省將軍辦理練兵事宜;各城副都統以下,均歸節制』。

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劉銘傳奏「目疾日重,懇請開缺」一摺,劉銘傳經朝廷特簡督辦臺灣事宜,正當次第經營,力圖報稱;上年督師不力、謗書盈篋,仍復曲予優容,尤宜奮勉圖功,以期自贖。何得因目疾未愈,遽請開缺!著賞假一個月,毋庸開缺。該撫籌辦善後,尚屬認真;仍將兵事、吏治及地方一切利弊力疾妥籌,悉心辦理。凡事當行之以恆,總期成效可觀,方為不負委任。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御史殷如璋奏:「福建船政局收用員紳過多,需款太鉅,致造船經費不能統歸實用;請飭詳加考試,認真核辦」等語。福建船政局近年瞻循積習,濫用委員、支銷浮冒,朝廷早有所聞。當此整頓海防、綜核名實之際,豈容不肖員紳虛糜無已,致辦理不收實效!著裴蔭森會同楊昌濬將該衙門現用各員認真考核,其冗濫充數者悉行裁汰,並將實能通曉製造、當差勤慎人員開單具奏,一面咨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查核考驗。倘再因循瞻顧、不能破除情面,仍有濫保浮支情事,必惟該大臣等是問。原片著鈔給閱看。將此諭知楊昌濬,並傳諭裴蔭森知之』。尋楊昌

【第 211 頁:版面影像】

濬奏:『會同考核船政員紳,分別裁留及應備咨取考驗各員實在情形』。下該衙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八。

十一月十六日(庚戌),以因公淹斃,予福建補用千總邱水生優卹。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

十二月初七日(辛未),督辦臺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生番滋事,分路剿撫並現在歸化情形。得旨:『覽奏撫番情形已悉。著督飭官紳次第妥為開導,遇事持平辦理,以期日久相安』。

又奏:『酌定全臺養兵三十五營,計每年饟需至少須百五十餘萬兩;每年出入相抵,尚不敷三十餘萬兩。懇飭下閩省將軍、督臣,自十二年正月起,按月協濟臺灣海防經費銀三萬兩,以濟急需』。下部議。

予在營病故臺灣參將文貴和等三十五員優卹。

初十日(甲戌),閩浙總督楊昌濬奏:遵旨提解洋款並瀝陳閩省支絀情形,懇准將現存洋款六十萬兩酌留濟用。得旨:『著戶部歸入劉銘傳請撥洋款購備砲械片,一並議奏』。

十二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據劉銘傳奏「籌度臺灣情形,暫難改設省會」、又據楊昌濬奏「籌議臺灣改設事宜,請添設藩司」各一摺,臺灣為南洋門戶,業經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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