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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貢

【第 69 頁:版面影像】

,納之)。武宗登極,命行人左輔頒詔至國。

正德二年,王遣王舅亞嘉尼施等貢馬及方物(奏乞每歲一貢;禮部議:『彼因入貢違期,故為此奏以飾非;宜勿聽』!武宗特許之。長史蔡賓奏乞自備工料修造貢船二隻;部議:『驗實量修,不必改造』。賓復奏;武宗曰:『賓,善人也。令二船拆卸補造,第勿過式』)。

四年,王遣正議大夫程璉入貢。

五年,王請遣官生蔡進等五人入國子監讀書。許送南監,給衣、廩如例。

六年,王遣正議大夫梁能;七年,遣正議大夫梁寬等入貢。宴賚如例。

十年,王遣長史陳義;十一年,遣正議大夫梁龍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

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陳義入貢。

十三年,王遣長史蔡遷;十五年,遣長史金良貢馬及方物。宴賚如例。

嘉靖元年,王遣王舅達魯加尼進香、貢方物慶賀;詔賜王及妃錦幣,敕王仍遵先朝舊例:二年一朝貢,每年不得過百五十人。仍命福建巡撫、御史查勘驗放。

三年,王遣長史金良等二十人入貢(良言:『先有正議大夫鄭繩領謝恩方物,風漂未至;表文在此,請得先進』。許之。明年,繩至,言方物以舟敗;至是,復進。福建守臣以聞。世宗命就彼中宴賚,遣還方物,令所司輔運;仍令繩&909C&敕轉敕日本國王,令

【第 70 頁:版面影像】

捕繫倡亂者以獻)。

五年,官生蔡廷美等請就國子監讀書;令禮部給衣、廩如例。是年,王卒。

七年,第五子尚清(「汪志」作天纘王卜稱第五子;「徐錄」云:尚真第五子)遣正議大夫鄭繩等入貢請封;繩等回至海中溺死。

九年,又遣蔡瀚入貢,申前請。禮部以襲封重典,命福建鎮、巡官查訪申報。瀚請遺蔡廷美等四人歸娶;給賞有差(「大學錄」作十一年事。瀚又言:『來經日本國,正源義晴託齎表文,乞赦其使臣宋素卿之罪;非乞新勘合金印,復修常貢』。禮部驗無印篆,倭情譎詐,不可遽信。敕琉球國王遣人傳諭日本:令擒獻首惡,送回擄去指揮,奏請裁奪)。

十一年,正議大夫金良&909C&國中人民結狀請封。世宗命吏科左給事中陳侃、行人司行人高澄充正副使,齎詔敕封世子尚清為王。詔曰:『朕躬膺天命,為天下君;凡推行乎庶政,必斟酌乎古禮。其於錫爵之典,未嘗以海內外而有間焉。爾琉球國遠在海濱,久被聲教;故國王尚真,夙紹顯封,已逾四紀。茲聞薨逝,屬國請封;世子尚清,德惟克類,眾心所歸,宜承國統。朕篤念懷柔之義,用嘉敬順之誠;特遣使&909C&詔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王宜慎乃初服,益篤忠勤,有光前烈。國中耆俊、臣僚,其同寅翼贊,協力匡扶。尚殫事上之心,恪盡臣藩之節;保守海邦,永底寧謐』。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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