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79種:臺灣私法債權編 →第一章 債權總論→第一節 債權之物體→第二款 利息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二款 利息

【第 21 頁:版面影像】

立胎借單字人,鹽水港伽藍廟境謝乞食老,因乏項費用,於壬辰年玖月廿日,再向布街境翁壽期官,再借出六八佛銀參大員,約定利息加三,將每年厝稅玖佰文,付期扣抵。所有修理舊厝銀項若干,登立賬簿,候將來要討厝之日,自當一齊清楚。口恐無憑,合立胎借銀單字壹紙,合前壓地字壹紙,借單壹紙,共參紙,付執為炤。

光緒拾捌年玖月廿日立單。

再批明:謝乞食立胎借銀單字壹紙,共參紙。

第十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謝文國、謝文部茲因跑弟身故,乏銀喪費,並前年自己費用及理還培初官,將伽藍廟前店屋與長房對半均分,前進一半印契壹紙,托中向與族親豐泰號借出六八佛銀壹佰貳拾大員,面議每月願貼利息銀壹員伍角正,對該份店稅銀收抵利;倘若店無出稅,後日贖字,該利若干,不敢短欠。如店屋損壞,國等自當修理。聽借主備足母利銀,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如無銀可贖,依舊就店稅收抵利息,不敢異言生端。口恐無憑,立胎借字壹紙,並繳印契壹紙,共貳紙,付執為炤。

為中人徐就近

知見人妻李氏

【第 22 頁:版面影像】

光緒拾肆年拾貳月日,立胎借銀字人謝文國、謝文部

代書人董春年

第十一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鹽水港堡下中莊謝沽波,今因乏項費用,願將園壹坵,址在龍蛟潭堡、頭竹圍莊,清丈七分八厘參毫五絲,托中人向與鹽水港街,土名伽藍廟街吳欲官,借出六八銀八十元。共利息每年十七元六角,將園稅收抵。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後無憊,合立胎借字壹紙,園契字貳紙,付執為炤。

為中人沈萬勝

光緒八年四月日,立胎借銀字人謝沽波

第十二胎借銀字

立胎借銀字人鹽水港後街顏宇,今因乏銀費用,將牛椆仔園契壹宗、田尾園契壹宗,丈單在內,共捌紙,外托中觀音亭莊朱海洋,向與本莊康氏珊瑚借出六八秤銀壹佰大員,言約每月愿貼利息銀貳元伍角。其銀候收入手,母利一齊清還,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口恐無憑,合立借銀字壹紙,並園契、丈單捌紙,計玖紙、付執為炤。

.本文顯示:共  8  頁 .目前位置:第 7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