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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俗

【第 401 頁:版面影像】

謝弔。貧家或於年余擇日做功果。小祥致祭如禮;大祥竟有先三、四月擇日致祭除服,此則悖禮之尤者。若夫居喪,朔望哭奠,柩無久停,是又俗之美者也。

生辰:為紅面食團,彼此饋祝。神佛誕日,亦用以為獻。娶婦之家,親友製白面餅及簪珥肘酒為賀。

臺鮮聚族鳩舍建祠宇,凡同姓者皆與,不必同支共派也。祭於春仲,秋仲之望,或祭於冬至。聚飲祠中,盡日而罷。常人自祭於家,忌辰、生辰有祭,上元有祭,清明有祭,或祭於墓,中元、除夕皆有祭。端午則薦角黍,冬至則薦米圓。泉人日中而祭,漳人質明而祭。

邑治田園,多係偽時開墾,年久漸磽,力農者始知用糞,其民多勞。人習詩書,商賈、百工各事其業,游手無賴之徒亦寡,其民多淳。澎湖無田可耕,無山可樵,以海為田,以漁為利,以舟楫網罟為生活。居屋牆垣,皆用海石砌築。種地瓜以佐粒食,鋤細草以當薪,晒牛糞以炊爨。出作入息,婦女共之,其民多朴。

邑無客莊(客莊,粵人所居之莊也。北路自諸羅山以上,南路自淡水溪而下,類皆潮人聚集以耕,名曰客人,故莊亦稱客莊),比戶而居者,非泉人,則漳人也。盡力南,暇則入山伐雜木,載至城中,價多者得錢盈千,少者不下數百。無非為,無生事。

行遠皆用牛車,親朋相訪,三、四人同坐,往來甚便。至於五穀柴炭之類,悉駕牛

【第 402 頁:版面影像】

以運,連夜而行;人省永日之功,牛無酷熱之苦。

習尚華侈,衣服概用綾羅,不特富厚之家為然也。下而輿隸庸販,衣褲率多紗帛。自內地初至者,恆以為奢,久之習為固然。非俗之能移人,人自移於俗耳。

婦女以刺繡為工,布帛取給內郡,其價高,亦耗財之一端也。近亦有躬紡績、自備寒暑衣服者。使一家習之,千百家從而倣之。女紅之害,庶幾免矣。

婦人探親,多無肩輿,擁傘而行。衣必麗都,飾必華豔,女之未字者亦然。又或入寺燒香,每遇佛誕,呼伴結隊而行,遊人遍於寺中,邂逅不相避。前臺廈道雷陽陳公禁特嚴,其風稍息。

俗尚演劇。凡寺廟神誕,必擇數人主事,名曰頭家;歛金於境內演唱。又尚王醮,三年一舉,極靡費。詳見祠宇志。

俗尚巫。疾病輒令禳之。又有非僧非道,名曰客仔師;攜一撮米往占病者,謂之米卦。稱說鬼神,鄉人為其所愚,倩令貼符行法而禱於神,鼓角竟夜;病未愈,費已三五金矣。

邑人祀其祖先,置於堂之左右,而祀菩薩於中,十居七八;是祀先不如祀神。厚其所薄,薄其所厚,亦習而不察也。

賭博之具不一,長幼皆知習之。市井無賴,每蹲踞街巷以相角逐;負則窮無所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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