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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婦女之能力

【第 76 頁:版面影像】

價銀壹百零五元正,即日同中銀、契兩交明白,中間并無短少,亦無債貨准折重典當,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等弊。自賣之後,其田即面踏交付銀主耕管出,收租納課,永遠為業,出賣人不敢異言阻擋滋端;一賣千休,永斷葛籐,日後不敢言找言增。此係二比甘愿,兩無迫勒,恐口無憑,立杜賣田契字壹紙,又帶上手老契四紙,付為執炤。

即日批明:同中實領到契面賣田價銀壹百零五元正,立批。

光緒參年四月日

說合中兄傳爹

在場知叔寬生

在場見兄福爹

侄德興

依口代筆弟欽爹

立杜賣田契字人叔寶爹

(七)立轉典田契字人大新莊沈石虎,承三房鬮分應得水田一所,坐落土名在尾莊車路下。東至新東圳為界;西至本家為界;南至龔沈為界;北至車路;四至界址明白。年納主沈武德會內大租粟壹拾六石參斗滿栳正,配納水份七厘五灌溉。今因乏銀費用,先儘問房親叔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番竹厝莊王寶忠嫂出首承典,三面言議,時值契價銀貳百參拾五大元六八正。其銀、契即日同中兩相交訖明白;其田隨時踏

【第 77 頁:版面影像】

明界址,付與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收租納課,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田係頂三房之物業,與別房親人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以及上手交加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自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其田限至五年滿,聽典主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契;如無銀取贖,依舊銀主掌管。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典契壹紙,併繳連上手老契鬮書共五紙,合共六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親收過契面銀壹百參拾五大元六八完足,炤。再批明:上手舊契失落貳張,日後尋出,不堪炤用。

光緒拾九年拾貳月日為中人蔡阿正

代筆人沈熙純

知見人沈朝進

立典契字人大新莊沈石虎

(八)立出轉典契字人下茄茖南堡店仔口街陳元順,即陳興,有承父明典過蘇老英應得水田一段,坐落土名在內枋仔林莊廟後田洋,年納大租戶蘇振瑞大租各貳石五斗正,其田東西四至俱載上手契內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田出轉典,即托中引就向與店仔口街陳廖氏吉、陳卓氏暖同出首承典,三面言議時價六八銀八拾大員正。其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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