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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明紀事本末卷之一 南都兵事

【第 1 頁:版面影像】

續明紀事本末卷之一

江都倪在田甫輯

南都兵事

崇禎十七年春正月,山西亂兵大下鳳、淮,巡撫路振飛使金聲桓守徐州、周仕鳳守泗州、周爾敬守清口圍。民兵犒牛酒,得士數萬。

三月,賊知府鞏克順至淮安,巡按御史王燮磔之。俄聞京師陷,振飛集眾泣曰:『代我將至,將縛我以降乎?抑誓守乎』?眾皆哭。乃散漕糧、校坊團,與燮治兵固守。

夏四月,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以兵討賊;莊元宸一夕七次至以促之,可法次浦口,以立宏光帝還。

王燮執賊防禦使呂弼周於淮安。弼周,燮座主也;責以大義,叢射殺之。振飛擊賊將董學禮於宿遷,破之;擒偽官胡來賀等沉之河,斬趙拱春等。

五月庚寅,福王監國於南京(實宏光帝)。以史可法為太保、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起張國維協理京營戎政;晉馬士英東閣大學士,猶督鳳陽等處軍務。使兵部員外郎萬

【第 2 頁:版面影像】

元吉宣諭各鎮。以張應元為承天總兵官。議設四鎮於江北。命御史祁彪佳安撫江南,止江西總督袁繼咸兵入援。

左都御史劉宗周上疏,略言『今日之事,非討賊復仇,無以表陛下渡江之心;非決策親征,無以作忠義之氣』。因陳討賊次第:『一曰據形勢:江左非偏安之業,宜進圖江北。淮安、鳳陽、安慶、襄陽雖立重兵,尤重在鳳陽駐親征之師;東扼淮、徐,北控豫州,西顧荊、湘,而南去金陵亦不遠。以此漸進,秦、晉、燕、齊必當響應。一曰重屏藩:遠不具論,即如淮陽數百里間,兩節鉞不能禦亂,則一撫、二鎮皆可斬也(詳見「四鎮」)。一曰慎爵賞:今將悍兵驕已非一日,陛下親征所至,亟問士卒甘苦而身與共之,乃得漸資騰飽。各帥封賞孰宜孰濫,宜略收奪。夫左帥以恢復封,高、劉逃敗而亦封。武臣既濫,文臣隨之;外廷既濫,中璫從之:臣恐天下聞而解體也。一曰核舊官:燕京既陷,從逆棄職之徒,宜別其罪;其徘徊於順逆間者,尤宜誅絕。行此數者,於討賊復仇之法亦略備矣』。又疏:『賊逾秦、晉直逼京師、大江以還,二、三督撫坐視君父危亡,不援一騎。新朝既立,宜遣六師;不然,宜急遣一使間道北進,檄燕中之父老、起塞上之名王,共激仇恥。而諸臣又不出此,紛紛製作盡屬體面;將置南中面目於何地乎』?詔付史館。

大學士史可法請罷南京鎮撫,參募勇銳,定制如北京;侍衛、錦衣、鑾儀軍校並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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