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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頁:版面影像】 邱阿娘 在場股首 張天水 代筆曾如鏡 立招佃分管定界字佃首陳阿壽 (一一) 立永遠盡根截退墾底歸墾戶股底字人劉可富、劉引源,同三十六股夥等,情因嘉慶十二年,奉胡廳印諭,並向屯番給出墾契,招成三十六股,設隘堵御,墾闢猴洞等處地方,四至界址墾批內載明。不料至嘉慶乙亥年間,突遭生番出擾戕害,莊散民離,地方荒蕪,眾股商議,招得劉朝珍備本湊入四股,共四十股,復墾開闢;幸蒙劉朝珍挺身任用,備出重資,墊給墾闢,頗成田業。迨道光十二年間,該處墾地突被洪水沖壞,兼之凶番復擾疊害,莊民惶惶無倚,墾地仍然荒蕪,墊用日見浩繁,無可奈何,席請眾股人等到場商議,願將該處墾戶各股底,並四至界內山林埔地,以及各處莊地,盡根截退歸就與劉朝珍之孫劉世城、劉維翰承管,稟官給戳,自備重本堵御凶番,墾闢成田, 佃收租,永為己業,各股內人等不得反悔增贖,亦不敢異言混佔等情。此乃族誼和氣相商,情甘意願,兩無迫勒,口筆有憑,立永遠盡根截退墾底歸就墾戶股底字一紙,並帶印 【第 31 頁:版面影像】 諭一紙,又帶墾契一紙,計共三紙,付執永照。 即日批明:退墾以前,各股內已分田業各歸各管;退墾以後,該處糧租永付劉世城、劉維翰收管,以補承墾墊給工資,批照。 再批明:日後倘有執出股內合約,以及股底字據,概行不得照用,作為廢紙,批照。 道光十三年癸巳歲二月日。 劉祖錫徐阿生 劉阿元劉萬仰 劉世興劉生亮 在場知見劉可調劉可壁 劉萬拱劉東舛 劉運璧劉萬照 劉中立賴阿添 中人姜秀鑾 知見男學文 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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