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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頁:版面影像】 往相視新闢山路;蓋渠將南旋,俾余代其任也。 至十七日,夏筱濤以「開山撫番」事及所部土勇九百二十人、料匠百五十八人交余承受訖。次日,乘「福星」輪船行。 十九日,遍歷蘇澳海口山路,募足土勇、料匠。札委噶瑪蘭都司帶練勇前營進駐東澳。 二十日,生番距蘇澳三、五里,盜殺樵民三命;立遣營勇救之。 二十一日,檄頭圍縣丞鄒祖壽,畀數百金,令採糴食米。 是日,陳光華報有答畢罕生番七十餘人來歸化;次日,遣周都司士得&909C&歸化旗二並犒勞等物收撫之。 二十三日,陳光華薦擬充哨長陳輝者來謁。余思開路工程,雜用客兵,不如專用土著;計日給費,不如按丈定值:為價廉而收功易。乃決計陳輝司其役,山路每丈予洋鏹一圓,平地別議。陳輝者,故積案如鱗,有司捕之不獲;用人之際,量從末減,亦古人「使詐、使貪」意也。 二十四日,檄陳光華相視沿途可以建碉設堡者以聞。 二十七日,陳光華報:二十五日興工,已開路二百丈有奇;唯聞前途斗史社番凶悍殊甚,巡兵力單,不足於用。因商諸星使,請添募精勇三營、興泉壯丁千人,專為開山 【第 16 頁:版面影像】 計。 二十八日,親赴南風澳相視海口;擬派福銳左營後哨駐東澳,為開山者護衛。 二十九日,視南澳山脊宜築臺安砲,即於是日始工。度支垂罄,擬咨星使:凡噶瑪蘭應解郡之款,許截留濟用;並告以計丈開山給價大略。遣人往南風澳監督開山及建造砲臺事宜。 八月朔,承委官告開路已達大南澳嶺下,計程二里有奇;踰嶺四、五里為小南澳。 初二日,開至遍仁嶺。立望臺以視嶺下諸番社,瞭如也。諜聞大南澳番將阻我前軍,因令停進開之工,回修後路加廣;仍以營勇衛之。聞潘煒如方伯於五月初八日偕夏觀察及隨員張斯桂、洋將日意格、斯恭塞格抵琅 ,次日詣倭營晤其中將西鄉從道,持沈星使照會及過滬時攜彼公使柳原前光一函,與之反覆辯論;理屈詞窮,託病不見。傳生番頭目至百五、六十人,大意謂受日本欺凌,懇求保護。嗣潘方伯諸人以倭將既託病不出,即與告辭;西鄉轉又婉留。晤次,仍以生番非中國版圖為辭,示以「臺灣府志」所載歲輸番餉之數與十五社生番切結;齗齗然以所用經費無著為言,請致書柳原、一面由電報回國暫勿添兵,因中國便輪船分往廈、滬而去。方伯以原船避風澎湖,乃取陸路達鳳山回郡。星使意,非益嚴儆備,斷難望事有轉圜。因疏請敕下南洋大臣借撥久練洋槍隊二千人,航海來臺;南路以張奎垣鎮軍(其光)增募五營合原部一營遏其衝,北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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