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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頁:版面影像】 字,而「從征實錄」又繫此事於五月,益知「靖海志」『三月』二字為衍文。又「志」與「錄」所作『池士紳』,「實錄」作『池仕紳』。 「錄」一五頁一○行『以海澄破邊功』,「志」作『以海澄戰功』。 「靖海志」於永曆七年五月之後,又敘四月築海澄城事,與「見聞錄」文字全同,惟「錄」無『四月』二字;是「靖海志」『四月』二字疑為衍文。然「從征實錄」則又繫此事於上年十月也。 「錄」一六頁三行『至華平貴嶼寨,入納榖』,「志」作『至華平貴嶼,寨人納榖』。 「靖海志」於永曆七年八月迄八年五月所記諸事,「見聞錄」俱缺。「靖海志」於八年九月迄十二月所記諸事與「見聞錄」大致相同,惟「見聞錄」列此諸事於七年九月迄十二月,而無永曆八年。此蓋「見聞錄」原抄本脫去一葉之故也。 「錄」一七頁四行及三九頁四行凡兩見『房星曄』,「志」則前作『房星燁』,後作『房星曄』。按「實錄」雖亦作『房星燁』,然「志」與「錄」記其弟之名皆作『房星曜』,是『房星曄』可能不誤,以「曄」、「曜」皆係從「日」也。 「錄」一八頁二行『前衝衛』,應作『前衝鎮』。 「錄」一八頁三行『丙州』,「志」作『丙洲』。按「實錄」作『 州』。 「錄」一八頁一一行『設領兵中軍二員』,「志」作『一員』。 「錄」一八頁一四行『會諸鎮兵於漳之東門外蓮花浦合操』,「志」作『蓮花埔』。按「實錄」謂大合操於漳之『巖亭埔』。 「錄」一八頁一五∼一六行『忠定伯林習山』,「志」作『忠振伯洪旭』。按「實錄」亦作『忠 【第 122 頁:版面影像】 振伯』。 「錄」一九頁三∼四行『左戎鎮』,應作『左戎旗鎮』。 「錄」一九頁四行『至斬木柵』,「至」應作「直」。 「錄」一九頁五行『忠勇侯林察』,『林察』應作『陳豹』。 「錄」一九頁六行『進添各鄉寨米』,「志」作『追派各鄉寨納餉』 「錄」一九頁一二行『左戎鎮』,應作『左戎旗鎮』。 「錄」二○頁首行『英毅伯』,「志」作『英義伯』。按「實錄」及他書皆作『英義伯』。 「錄」二○頁三行『掛征□將軍印』,「志」作『掛定北將軍印』。按「實錄」及「臺灣鄭氏始末」皆作『征虜將軍』。 「錄」二○頁六行及七行『平藩兵』,俱應作『平南兵』。 「錄」二○頁八行『難於進兵』,「志」作『難於退兵』。 「錄」二一頁首行『弔各灣船隻』,「灣」應作「澳」。 「錄」二一頁二行『援勦左協王明銃擊丞沉清船一隻』,「協」應作「鎮」,『王明』下奪「以」字。 「錄」二一頁四行『黃海』,「志」作『廣海』。又「錄」『不有一隻』,「志」作『不滿十隻』。 「錄」二一頁一○行『精尼奇呢哈哈番』,應作『精奇呢哈番』。 「錄」二一頁一二∼一三行『濯城』,應作『海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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