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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通紀卷三 起清高宗乾隆元年迄穆宗同治十三年

【第 149 頁:版面影像】

,悉誅之,焚燬其巢;獲賊目楊成佳、黃潮與陳周全、陳光輝解郡。北路平(以上東差紀略)。

四月諭:義民首楊仲舍等能招集多人,誘獲賊首,實屬可嘉之至。除楊仲舍等四人交伍拉納等查明,照從前義民黃奠邦、郭廷筠等之例超擢官職、優加賞賚,俟事定後送部引見外,所有義民首及義民等,查明廣東是何村莊、福建是何村莊?將本年應納錢糧,均著該督撫詳查,分晰住址,概予寬免。

諭:臺灣奸民陳周全等糾眾滋事一案,伍位納身為總督,乃僅派烏蘭保帶兵前去,竟在內地安坐,並廈門亦不前往;節經降旨嚴飭,仍在內地逗遛,尚復何顏忝膺封疆重寄?伍拉納著即遵旨速赴臺灣查辦一切,仍交部嚴加議處。至前據哈當阿奏,鹿耳門外有船十餘隻,在洋遊奕,似非商船形狀;當即連放兩砲,各船四散等語,實不成話。在洋遊奕船隻,既屬遙望,何以知其確非商船,即系賊船?若實系商民船隻,遽行用砲擊打,豈不令商民無故受驚?且果實系賊船,正當誘其近岸,伏兵擒捕;或派兵出洋,駛船追剿,方為正辦。豈止圖賊船逃散,遂可置之不問耶?所辦實大錯謬。哈當阿亦著交部嚴加議處(以上東華錄)。

七月,臺灣地大震(東溟文後集)。

——錄自福建通紀卷十五。

【第 150 頁:版面影像】

仁宗嘉慶元年(一七九六)五月,大學士閩浙總督福康安卒於軍。

六月,以魁倫為閩浙總督、姚棻護理福建巡撫。

二年(一七九七)四月,姚棻以疾免,以田鳳儀為福建巡撫。

七月,田鳳儀丁憂,調費淳為福建巡撫。

以汪志伊為福建巡撫。

十一月,魁倫丁憂,以富昌署閩浙總督。

四年(一七九九)三月,以書麟協辦大學士,署閩浙總督。

七年(一八○二)十月,以長麟為閩浙總督(以上東華錄)。

初,嘉慶四年,閩浙海盜有安南大艇幫四總兵三十餘艘曰艇盜,鳳尾水澳蔡牽三幫各六七十艘、箬橫小幫浙盜二十餘艘附之。時阮元為浙江巡撫,五年六月,乘風勒兵擊之。安南巨盜五、六千人及土盜小船全蕩平於臺州松門,四總兵溺死者三、磔死者一。奉旨:以總兵敕印擲還安南王阮光纘。光纘言但令總兵巡海,不慮其入浙為盜,上表謝罪。自後,安南夷寇不復入浙;其在閩者,皆為牽所並。牽,同安人(一作漳州人);奸猾善埤闔,能使其眾。既得夷艇夷砲,大猖獗;凡商船出洋者勒稅銀四百圓,回船倍之,乃免劫。且結陸地會匪,陰濟船械、硝磺、米糧。而官修戰艦笨窳,不能放洋,轉雇商船為剿捕之用。於是阮元率官商捐金十餘萬付李長庚赴閩造大艦三十,名曰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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