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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清端公年譜卷下

【第 95 頁:版面影像】

黃曾榮捕之。榮相山川形勢,繪圖以歸;請於其地設一營。值公陞湖南巡撫,特疏薦榮。至是,遂與滿制府合疏請設營,即以榮為本營都司(見「臺灣府志」)。

十月,題請將公費銀一萬五千餘兩現收存司庫,應否解部撥充西師之費或留抵本省兵餉?奉旨:『該部知道。欽此』。十二月,大學士等將戶部議覆福撫陳璸所題公費銀兩撥充兵餉一事啟奏,奉旨:『先前督、撫等將公費銀兩撥充兵餉等因具奏,朕批「知道了」,並無撥充兵餉之處。額倫特亦曾如是奏過,朕曾著伊買榖,預備散賑百姓。此項系伊等應用之銀,並非正項錢糧;如以充餉,則日後不肖之人將此項銀兩作為正項,此外又至於克索侵欺。九卿大臣自然前來接駕,爾等公同會議具奏。欽此』欽遵。該臣等會議得戶部議覆:福撫陳璸請將公費充餉之處,洵如諭旨所云「不便作為正項」,應請交與該撫在伊本省有應用之處應用可也等因覆奏。奉旨:『依議。欽此』(明年春咨到)。

列款題參汀州府上杭縣知縣周宗濂(見「文稿」)。

五十六年(丁酉),六十二歲。

在福建巡撫任。

二月,兼署總督印務。

特疏舉薦惠安令田廣運、永春令陳翻、漳浦令汪紳文、平和令郭廷彩、南平縣令調

【第 96 頁:版面影像】

鳳山縣令李丕煜、大田令曾建標、泰寧令范廷諤、長汀令張文偉、武平令壽運、福安令嚴德詠、南靖令靳樹畹、清流令林甲等十二員催科有法,居官俱有聲名;又,延平府通判楊毓健勤謹敏練,歷委署任有聲;邵武府知府戴振河為人老成,居官簡淨;福寧州知州唐賡陶勤慎供職,肯作好官:相應疏懇聖恩,破格獎勵(見「文稿」)。

三月,刻「閩浙季考合編」(有序,見「文稿」)。

飭查鼇峰書院月課不到諸生鄧協仁等十一名。

時公仲子居誠在署中,每月必命數題課文。後仲子彙輯其文曰「閩草」;序之曰:『爾時先君子秉封疆重任,奏摺之煩、案牘之勞,千緒萬端,皆隻身經理,初無旁貸。然公餘退食之頃,猶於先輩文章,口不絕吟』。

四月,注朱子「齋居感興」詩十一章(按此書至雍正二年方付梓,今其板尚存)。

會同總督滿保查勘沿海砲臺,由連江、福寧至閩、浙交界。又由海道抵南澳、詔安,由漳、泉等處回省。沿途需用人夫,皆系發價交標下守備按站散給,不許地方官藉端派擾。「福建通志」本傳:『奉命巡海,自&909C&行糧,屏絕供億;凡所經營學宮、賢祠及橋梁、道路、壩閘之類,次第畢舉』。

會同總督滿保、布政司沙木哈捐造澎湖新城。

五月,新建漳浦縣雲霄營演武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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