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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 235 頁:版面影像】

同立合約字人,大竹里旗後街藍獻祥、潘知批等,因與郭清和作四股合夥,湊成六八足秤本銀二千圓營業,創置乾泰號生理。緣雜費浩繁,恐所入不供所出,爰是公議拈鬮退股,割歸一主。後緣郭清和向藍獻祥、潘知批另復婉議,因郭清和欲退股別途,獻祥、知批等仍合夥營業,願聽清和將原本抽回,而乾泰號生理全盤歸獻祥、知批掌業。至於乾泰號貨物盈虧以及始終來往賬項,盡屬藍獻祥、潘知批之額,與郭清和無干,而應抽回原本額數以及限期繳清過期貼利諸議,俱批明在後,明白為證。此係各相甘願,並非抑勒,口恐無憑,合立約字一紙,付執為炤。

計開:

一、批:郭清和在本一股半,計本銀六八足秤七百五十圓,應分作三期抽回,每期二個半月足,應繳還六八足秤銀二百五十圓,三期共繳還六八足銀七百五十圓。倘到期無繳清楚,自當炤過期之日算起,每百圓願貼利息銀每月一圓六八,不敢刁難異議。若至尾期,務即繳納清楚,不敢再挨延少欠,別議生端。批明。再炤。

一、批:此紙作限期交銀約字,若股分銀繳完清楚之際,即為廢紙,當場付還。批明。再炤。

光緒二十四年新曆十月六日舊曆八月二十一日

在場公親人李占春

【第 236 頁:版面影像】

立合約字人藍獻祥、潘知批

代書人陳友德

第十一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臺南市北勢街許明秋,即許藏春,自戊戌年十月,有臺南市外新街二十三番戶合夥新裕泰生理。今因別置生理,願抽股項,即托中人許清玉向江珍,即江千古三面言議,將本年癸卯元月終冊尾結在資本六八龍銀二千五百大圓抽回。其裕泰生理,他欠及欠他,一切歸江千古自己經營負擔,後日有得有失,與許藏春無干。此係二比甘願,不敢異言生端,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特立抽股字一紙,付執存炤。

癸卯年八月一日

為中人許清玉

立抽股字人許藏春

代書人自筆

第十二抽股字

立抽生理股份銀字人,鹿港長興街尤朝木,於光緒癸巳年間,與遂豐號、順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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