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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7 頁:版面影像】 隨向德源過數,所有每年得息對半均分,日後不得異言生端。恐口無憑,合立賣字一紙並繳德源全股股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六八佛銀一千五百大圓足。再炤。 光緒乙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為中人高島 親立賣在股德源字人李品三 代書人盧鎮卿 第四抽股字 合立出抽股人,臺南市街亭仔腳馬謝氏緞,因前故夫馬崇興,即長發號,有合股夥石謨記、林新發、汪耀記、王在記,作二十四股半均分,馬長發應在本三股,本銀三百大圓,開張布店,往臺南市內宮後街,字號錦榮發號。自壬午年冬生理振作,至丙申年終,馬長發三股開去得利八三銀二千四百大圓;又丁酉至辛丑年終,五年得利支剩除外,尚存結冊尾銀一千四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釐;錦榮發再恩恤去七三銀二百大圓,合共銀一千九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釐,並在本一概願將此三股生理賣與公司錦榮發號,一賣千休,葛藤永斷。日後錦榮發號生理得利,與馬長發號無干,日後子孫、房親、叔 【第 228 頁:版面影像】 兄、弟姪人等無干,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亦無掛借他人財物為礙,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謝氏自出首抵當,不干錦榮發之事。此是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出抽股字一紙,並繳合約一紙,並繳結冊一十九本:計共二十一件,付執為炤。 批明:光緒二十一年乙未結,丙午結冊,失帙無全。 光緒二十七年臘月 為中在場證見人王在記 立甘願抽股字人馬謝氏緞 代書人王福記 第五退股字 立抽退股生理份字人余金源,於光緒二年九月間,同蘇裕記、鄭修記、王振記、蘇妹官、黃溫記、吳陸記、高瑞記、蘇合興等在郡城內三四境豆簽巷口同置築店屋,聯財同裕號典舖生理。統計一百五十二份,合資本銀一萬五千二百大圓,源應得十份,的本銀一千大圓。自開張以來,歷年得息支剩以外,結冊炳據,並本年得息暨議貼加頭銀共銀六百圓,連原本銀統算,共銀一千六百大圓。今因乏銀別創,願將該典舖應得股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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