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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 243 頁:版面影像】

代書人洪君藍

第二十退股字

立甘願退股懇歸就字人張發來,自戊子年間備本邀同咸亨號合夥生理,住在下市仔頭;老元亨字號,舖生理。至辛卯年元月,將店內貨底併來往賬項及家器什物一切檢點結錄,對除克失血本一百七十左右,又侵欠店內賬項銀一百餘元。張發來無力再行添本合夥,又無資可以抵還侵項,萬不得已,懇託公親向與咸亨號,即陳登貴相商,念及合夥之情,將發來所有克本及侵欠賬目之項,公同一切抹銷。其老元亨生理貨底家器什物及來往賬目,列明簿據,同公檢點交付咸亨號陳登貴前去自行掌管;開張振作,或改變字號,任從其便,不敢異言阻當生端滋事。至於日後老元亨生理興隆大振,與發來無干。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甘願退股懇就字一紙,付執為炤。

光緒十七年辛卯元月日

代筆人鄧萬源

立甘願退股懇歸就字人張發來

第二十一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陳維崗,因前有備資本一百五十元份於錦紋號合夥。爰同堂酌議,乃

【第 244 頁:版面影像】

將歷年貨賬等件及資本除外,按長得利加三實銀四十五元並原本合計一百九十五元正,即日付還陳維崗收回。自抽之後,各操己業,各振商規,縱使異日錦紋號生理大振,獲利孔多,陳維崗及子孫永遠不得滋生事端。此係二比喜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抽股份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陳維崗親收過字內佛銀一百九十五元正足。再炤。

光緒二十八年三月一日即舊曆任寅年正月二十二日

代筆人高茂林

立抽股份字人陳維崗

第二十二退股字

立抽回財本退股股字人張月水,因自甲午年間曾有同張老先、張松江、郭魁等合本同作金建順號生理營業,原欲有始有終;但今水欲別圖生理乏項,情願將所插建順財本抽回;松江等自思合久必分,姑聽抽回。是以至戊戌年終止,同中結賬核算,水應份財本及得利計得佛銀九百九十元。其銀即日同中水親收足訖。另金建順號內前所有買置應用器椇,今同中按出佛銀四十元,是水應份之額,即日水亦親收足數。自今以後,金建順所有器椇、物貨、底賬項,概歸松江等承去掌管,任從振作乾坤。日後營謀獲利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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