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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紳衿法例

【第 119 頁:版面影像】

凡巡幸所至,除現任京堂及翰詹科道,外官府道以上之親兄弟子侄,准其迎鑾獻冊,不准應試外,其進士、舉人,取列一等者以內閣中書補用,貢、監生特賜舉人,授內閣中書,學習行走,或賞給舉人。一體會試,列二等者給緞,或令充各館謄錄。康熙四十二年、四十四年兩次南巡,江浙考取士子共七十三人。乾隆十六年南巡,考取進士一人,貢、監生八人。二十二年南巡,考取進士一人,貢、監生十人。二十七年南巡,考取進士四人,舉人一人,貢監生七人。三十年南巡,考取進士二人,舉人三人,貢監生十人。三十六年巡幸山東,考取貢監生二人。三十八年巡幸天津,考取舉人一人,貢監生四人。四十一年巡幸山東及天津,考取進士、舉人共七人,貢監生六人。四十五年南巡,考取舉人、貢監生十六人。四十九年南巡,考取進士一人,貢監生二十人。五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舉人一人,貢監生三人。五十五年巡幸山東,考取貢監生二人。五十九年巡幸天津,考取舉人一人。嘉慶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貢監生六人。十六年巡幸五臺,考取舉人三人,貢監生六人。以上皆取列一等,授內閣中書及賞給舉人(大清會典)。

欽賜舉人

有以勳舊子孫而賜者,有以辦公出力而賜者,皆與本科舉人一體會試。有以年登耄

【第 120 頁:版面影像】

耋而賜者,於鄉試三場完畢,未經中式,年屆九十,與年屆八十教職,及恩、拔、副、優貢生,均請旨賞給舉人。年屆八十之廩、增、附、貢、監生,賞給副榜;如前科已給副榜者,毋庸再行加恩。會試後年屆八十以上之舉人,賞給學正銜者,准其會試,給檢討銜者,不必會試;如前科已有賞銜,下科仍在八十以上,亦毋庸再行加恩。其九十五歲以上者,給編修銜。百歲以上者,給司業銜(會典)。

欽賜進士

有以勳舊子孫而賜者,有以學問優長而賜者,皆與本科進士一體殿試(會典)。

世襲博士

聖賢後裔,惟孔氏設太常博士一人;其設五經博士者,孔氏二人,東野氏、姬氏、顏氏、孟氏、閔氏、仲氏、有氏、端木氏、卜氏、言氏、冉氏耕、冉氏雍、顓孫氏各一人,關氏三人,韓氏、周氏、邵氏、二程氏、張氏各一人,宋氏二人,伏氏一人。其山東孔氏五經博士,主子思子祀,以衍聖公次子襲。大常博士主聖澤書院祀,以衍聖公第三子襲。浙江西安孔氏博士與各氏博士,均由嫡長子孫襲;有故,准以嫡次子孫繼襲。其承襲博士在山東者,由衍聖公咨送;在各省者,由督撫咨送(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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