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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7 頁:版面影像】 ——在縣城內考棚儀門外北首。高五尺五寸,寬二尺二寸五分;座高一尺,寬二尺八寸五分。正書十五行,行三十六字。 余以乙酉冬,調任新邑。越明春,適奉檄舉行邑試;集多士於公庭,雜遝擁擠,無以嚴防範而重甄陶,甚非聖朝作育人材之意與士君子懷才欲試之心也。粵稽新竹為竹塹故址,其邑試先附於彰化;嘉慶十五年間,先伯祖勤襄公總制閩浙,巡視台疆,始奏歸淡水廳治。迄同治十有三年,沈文肅公巡台,復請旨分置郡縣。前人經營改設,具有精心;官斯土者,顧可因陋就簡,聽其校士無所而不為創建試院之舉乎! 爰亟集款捐廉,謀諸紳,擇縣署之陽、地名巡司口者,平基定向、庀材鳩工,經始於夏五月、告成於月之辛丑。院宇凡三重,堂區規模宏敞,兩廊列坐一千號。門樓前拱甬道,圍牆井列。後建閣高聳,供奉奎星神像。計費番銀八千九百八拾四元六角九點正有奇。 是役也,則有訓導施天鈞、府經歷李繼昆、典史傅若金、紳董林祥靉、林汝梅、陳濬芝、鄭如蘭、李聯萼、高廷琛、陳其德等共商厥成,余何力之有!然竊冀諸生之發軔於斯者,日就月將,以經術為經濟,勉為國家有用之才,俾學校揚庥而海邦生色;余亦可無愧司牧矣!是為記。 光緒十三年正月谷旦,補授埔里撫民通判、權知新竹縣事桐城方祖蔭立。 【第 178 頁:版面影像】 創建試院捐名碑 ——同上。 今將題捐芳名數目,開列於左。計開: 一、新竹縣方捐銀一百元。 一、杜漢淮捐銀三千元。 一、蘇團芳捐銀一千五百元。 一、林恆茂捐銀四百元。 一、鄭如蘭捐銀二百元。 一、蔡景熙捐銀六百元。 一、李陵茂捐銀五十元。 一、鄭以典捐銀一千元。 一、葉祥孚捐銀二百元。 一、陳其德捐銀二十元 一、高廷琛捐銀二十元。 一、何、柳、萬等生捐銀九十八元。 一、黃照卿捐銀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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