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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7 頁:版面影像】 而殄莽新,少康興而戮夷羿。竊釣者誅,揭竿自斃。率土同仇,忠誠是誓;滅此朝食,有死無二』。 大學士史可法「請敕印軍需疏」曰:『江北軍兵不安,洶洶告急;臣奉命督師,即當啟行。今請速頒敕印,以便行事。又各項軍器,所需不貲。臣在南都,造過紅夷、滅鹵等大砲及鳥銃、三銀槍、腰刀等件,不下數千;皆已發之各營,現在操練。今製造無及,需用難緩,不得不於內庫所備暫借應用。伏乞聖明俯允,於兵仗局發明銅葉甲,多則一千付,少則五、六百付;於供應機房發駁回雜色緞一百匹並內廠前買解京雜布(一作白布)發二、三千疋,為釘甲表里及棉甲等用;於兵仗局戊字等庫發舊倭刀三、五千把,為馬上精兵之用;發皮團牌二千面,為守城及舡上選鋒遮洋之用;於各營取原發紅夷砲五千位、滅鹵砲五千位、原領內庫銅鍋三百口,再將戶部員外丁煜奉旨買到紅銅發一萬斤,為打造鑼鍋之用。此應用軍需,不容少缺者也。諸鎮之兵集於九江,臣既到彼,便須給發錢糧。除寄貯淮颺之銀聽臣察取,寄泊河濱之米聽臣收貯,題明應用;此外尚需二、三十萬金,攜帶前行。容臣於江上迎催解之銀題明留用;用完奏銷。此應用錢糧,不容少缺者。統祈聖裁,俞允施行』。 【第 188 頁:版面影像】 降賊官項煜南歸,混入朝班。 汪承詔自言賊授偽官,堅拒南奔。 時北京降賊諸臣,皆南歸蒙面求用。行宮前章奏雜投,有浮摭借陷者、有要挾疆援者,甚至濫受民詞混入朝班,擅入禁地:種種干戾違法。通政司劉士楨疏請嚴封駁參治之令,下所司禁飭之。有旨:『北回大小文武職官,俱著原籍靜聽處分,不許假借瀆陳』。 十六日(癸卯) 福王以顧錫疇為禮部尚書(錫疇,字九疇,崑山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崇禎時南京禮部左侍郎)。 馬士英入閣輔政,仍掌兵部事。時王鐸里居未至,姜曰廣與高弘圖協心輔政。而士英挾擁戴功,內結勛臣朱國弼、劉孔昭、趙之龍,外連諸鎮,謀擅朝權,深忌弘圖、曰廣。 史可法陛辭;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百官郊餞。可法疏辭。 可法辭朝,帝面諭:『先生代朕興師雪恥,賞罰宜明;愛養百姓,禁止軍兵擄掠。賞銀八十兩、采緞二表里。文武百官請假一日郊外餞行,俱於朝陽門外候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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