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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版面影像】 一、十四日,該艚又復差官諭意;瑜引韋祖思拜夏主赫連勃勃,勃勃怒而殺之為比。差官沈吟不信;尋史書與看,將書復該艚。復來索前所寫者再寫一紙;瑜不寫,但復云:『大王偶得一士人到此,不能與之商略天下國家之大務,而顧屑屑於「拜跪」之間;竊恐聞之遠方,有以窺大王之深也!以大王下士,千古美名。美名不居,而必責瑜之一拜;拜畢,人誰知之!孰與美名傳之天下後世之為大乎?瑜守禮而死,死無所恨;乞高明亮之』!其末,大書「讀聖賢書,所學何事」十數而已。 一、同時又一文官至,寫云:『太師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識人事乎』?曰:『不肖寡學薄識,烏足以知天文、地理!至於三才之實理實事,稍稍竊聞一、二。大王盡禮而來教,必能佐大王國家之大務;若不循理而強以威逼,不肖延顯待戮,更無他說也』。本官咋舌而去。前此來者多稱「先生」,瑜答云「足下」、自稱曰「我」(安南音「島」。「島」者國王與上人自尊之辭,猶華言「本部」、「本院」也);因其人稱「太師」,瑜自稱曰「不肖」。已後無不稱「太師」,自稱曰「小子」、「小可」;惟介弟一人稱瑜曰「尊師」,自稱曰「小某」。 一、該府聞其事,勃然大怒;立時登舟來至外營沙見國王,欲重賄奧援,期必殺瑜以快其志。適國王以他事差人相遇於順化,去營沙咫尺矣;因有緊急事務,星夜促回,計不得行。及完事,星行來至,往返又復數日;議禮已定,無可下手,銜恨不絕。可見 【第 23 頁:版面影像】 死生有命,非人謀之所得施也。 一、自十五已後,各官來見者禮貌隆重,如見其國王及尊官之禮,止於不拜耳。該府泊舟河下,逐日親見;無可如何,敢怒而不敢言。因黎醫官作通事,言語亦不明辨;大凡問答,俱用書寫。寫畢,即將去復王;可見俱從王所差來。或將原紙送還,或竟持去。前來刺探者,時時不絕。瑜去家十餘年,久絕歡笑。至是,同事及從行莫不怪瑜舛錯,無可告訴,抑且嗟嘆詆毀之聲不絕於耳、怨怒之色時接於目;不得已,逢人便笑,了無憂疑。先是,聞彼國載籍杳然,未有印證,死不得白;旋知其國多書,便可暢意舒發矣。 一、十七日,草疏已就,封附王鳳。酬對之外,別無他事;惟有整衿危坐,且夕俟命。 一、前所差人,十八日盡來;回復察訪無所得,無可借以為名。 一、十日之內,逐日殺人於瑜寓西。莫不先梟其首,次將骨肉為臡,筋骸、腸胃拋撤滿場,以致烏鳶、犬豕競來就食;血染泥沙,肉飽異類:夷風慘刻,惟以張威。其意不過使瑜驚懼耳。 一、國王雖不知大義,然頗好名;既無名色,不便擅殺。十九日,遂致一書,令瑜仕於其國,有「太公佐周而周王、陳平在漢而漢興」等語。是日即答之,餘意錯見於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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